2013年8月4日星期日

勒死流浪貓男子囚三月

《成報》,2013/8/3

中年地盤工人醉酒後,凌晨在荃灣二陂坊休憩處醉臥長櫈,疑不滿流浪擾清夢,竟用紅色尼龍繩勒死一隻雄性流浪,有街坊目擊經過後報警將醉漢拘捕。他早前在荃灣法院被裁定一項虐畜罪成,昨被重判入獄三個月。不過有愛護動物組織認為判罰過輕,促請律政司檢討現行法例,加強罰則。

辯方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安海周(48歲)知道自己酗酒的問題,日後會少飲酒,加上他沒有案底,過去一段時間被還押,失去自由,希望可以輕判。被告曾在肇慶市任職幹部10多年,年前由內地來港後做地盤工。

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對動物非常差,即使喝了酒也不可將虐待致死,被告酗酒問題嚴重,而且案情嚴重加上被告否認控罪,監禁無可避免,以三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不認罪,不獲減刑。

據愛護動物協會透露,今次被虐待死亡的,數年前曾被義工帶到該會絕育,再放回原本生活的地方,義工叫牠做「衰仔」。愛護動物協會一直有與義工合作,為流浪絕育再放回,協會認為今次判刑有阻嚇作用。

愛護動物組織:判罰過輕

香港18區愛護動物專員盧梓恒昨早到荃灣法院外拉橫額請願,認為被告不尊重動物生命,將當成「搖搖」般拋扯,殘酷對待生命,他又指法庭判刑太輕:「我覺得係恥辱性判刑,司法界究竟當生命係咩?」他希望政府盡快成立動物警察,與及增加殘酷對待動物罪的刑罰。

案發地點為荃灣二陂坊遊樂場公園,本年5月30日凌晨3時許,被告安海周在荃灣二陂坊公園喝醉酒,用尼龍繩套在一隻流浪的頸部將牠搖來搖去,又用木棍擊打牠頭部,最後流浪被活活勒死,被告將屍放入膠袋,好像「摺信封」摺好放在長椅,有街坊目擊事件報警,警員到場調查時被告仍在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