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2013/8/10
柴灣發生「命案」,一隻十四歲史納莎犬,昨午隨主人在街上漫步,突遭一隻由女主人帶領的唐狗咬斷頸部,半小時後傷重不治,受害狗主傷心之餘,報警求助。有律師指出,愛犬被咬死,狗主可循民事向「兇犬」主人索償。
一隻史納莎犬昨在柴灣街頭,遭唐犬噬斷頸項身亡。警方消息稱,昨中午十二時許,二十八歲姓陳女子帶同史納莎愛犬出外散步,在新廈街遇上另一名女子帶領的唐狗。詎料,唐狗甫見史納莎,突發狂衝前向牠襲擊。
兩名女主連忙將兩犬分開,各自攜愛狗離去。陳婦將受傷的史納莎帶返柴灣康平街四號雅景閣家中,準備帶牠前往診治,惟半小時後發現愛犬因頸部傷勢過重死亡,馬上報警。
警員調查時,陳稱認得對方是街坊,應居於附近一大廈,於是與警員一起在附近找尋,未幾,有大廈保安員稱有關狗主居於其大廈內,警員按址登樓拍門,惟未有人應門,最後陳同意留下聯絡資料,要求對方商討賠償事宜,警方列求警協助案跟進。
一名寵物店東主表示,原產於德國的史納莎犬,調皮、醒目,易於訓練,是本港常見的寵物犬,惟體形細小,攻擊力不強,難以抵抗兇悍的唐犬。香港犬隻訓練總會創辦人張松照表示,同性的較易發生打鬥,主人可拉狗的後腳分開兩犬,建議狗主放狗時應為牠配上狗帶,以便控制狗隻。
可向「兇犬」主人索償
執業律師梁永鏗稱,被咬死史納莎犬的主人,可以因放狗者的疏忽,向有關狗主循民事索償,當中可包括喪狗引起痛苦賠償、狗隻身價,以及治療費用等等。
二0一一年八月,外傭Suntan帶一隻松鼠狗散步,在太子道西遇上菲傭帶着重一百二十磅的卡斯羅犬散步,卡斯羅犬突撲前咬傷松鼠狗及Suntan,松鼠狗兩日後不治。姓黎女主人及Suntan本年六月五日入稟向卡斯羅犬主人索償十三萬八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