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報》,2013/8/7
一名男子早前因以尼龍繩及木棍將一隻流浪貓虐待致死,被判監三個月。18區動物保護專員召集人麥志豪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認為判刑過輕,將致函律政司要求上訴。
他又呼籲警方設立動物警察,由警隊訓練對動物有熱誠的警員加入,處理涉虐待動物案件。
涉氣槍射狗 外籍男脫罪
此外,馬鞍山一名外籍男住客,被控以氣槍射傷鄰居飼養的一隻狗。裁判官昨指,由於無法肯定該男子發射的塑膠彈有否射中狗隻,及狗隻身上的傷痕由此造成,裁定其虐畜及管有仿製火器兩項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