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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道路交通條例》列明駕駛者如撞倒馬、牛、羊、豬等動物便要停車報警,但卻不包括貓及狗,民主黨黃碧雲、公民黨毛孟靜及工聯會麥美娟今日在「有關動物福利及殘酷對待動物事宜小組委員會」上,均要求政府檢討法例,將貓狗納入法例當中。
不過,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3林淑儀表示,現時沒計劃修訂法例,「要看需要,有時街上貓狗會自己突然衝出馬路,法例沒特別要求司機一定要報警處理」。麥美娟稱如政府不做,她計劃提出私人修訂,以針對蓄意撞貓狗的司機。林淑儀則稱會返去再看看外國的做法。
委員會主席張宇人稱:「我在美國駕車,叫我們不要避動物,好過車撞車或碌落山。」黃碧雲則反駁:「我也在美國學車,我都聽到一個重要信息,進入郊野公園,要留意路牌,不要開那麼快,不是見到什麼都撞過去,沒教車師傅這樣教我。」
民主黨黃碧雲關注到地盤狗在工程完結後被遺棄的問題,「我們都會收到投訴,地盤做完工程,地盤狗綁住在地盤,沒食物和水,街坊去餵,漁護署有否政策去巡查及檢控?如何杜絕不仁的對待?」
漁護署署助理署長 (檢驗及檢疫)薛漢宗獸醫稱有派人去地盤宣傳不要飼養狗隻造成滋擾,又指不鼓勵市民餵太多食物給這些狗,以免吸引其他附近狗隻,令繁殖太多。陶文慧獸醫則稱,一年大約有200宗沒妥善管理動物的檢控個案,但沒有地盤養狗情況的資料。
民建聯陳克勤就透露,早前去信18警區分區指揮官,只有油尖旺、大埔、屯門、荃灣與元朗,是同意有相關專責隊伍跟進虐待動物案件。他認為其他警區也應研究。公民黨毛孟靜則指應以行政指令,訂明專門由經過培訓的警員負責虐待動物案件。
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何德承則表示,警方會加強培訓教育,但認為應交由各區的指揮官,最能夠合理決定由誰人去負責什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