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6/12/9
獨力撫養兩名稚子的年輕單親母,聲稱要帶愛貓求診,吩咐四歲長子「照顧」三歲幼子後,逕自離家逾六小時。鄰居見兩童在屋外流連多時遂上前查問,發現兩童飢腸轆轆全身滿布傷痕,遂報警處理。被捕母親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兩項故意忽略兒童罪,裁判官庭上斥責被告「無腦」,質疑:「似乎隻貓矜貴過個仔喎!」庭上亦透露兩童分屬的「兩個爸」亦已失去聯絡,故法庭先取被告的感化報告以作量刑。
兩孩兩個爸 被告沒再聯絡
廿八歲被告溫璐嘉,被控於本年九月十日,在落馬洲米埔故意忽略兒子X(四歲)和Y(三歲),她續准保釋至本月廿二日判刑。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因照料兩童而未有工作三年,裁判官隨即反問:「照顧得好好咩?」又質疑被告:「咩阿媽(口架)?」辯方續指,被告在住所內留下食物才離開,復遭裁判官斥責:「無腦」,反問是否要兩童食「冰凍食物」或自行開火煮食。辯方坦承被告照顧方法錯誤,猶幸未有意外發生。
裁判官特別查問兩童父親的下落,辯方回應,兩童的父親並非同一人,且被告已沒有和兩名生父聯絡。裁判官聞言指被告私生活混亂,批評被告尚未能照顧自己,「唔好學人生咁多個」,並質疑是否要社會「睇住佢哋」。
案情指,被告鄰居於案發日下午三時許,發現兩童獨自在屋外空地玩耍,至同日晚上七時許,鄰居仍見兩童在空地流連,遂上前查問。長子表示因被告未回家故無法入屋,並稱感到肚餓,鄰居帶二人入屋給予食物,期間發現兩童身上有不同瘀傷,查問下幼子透露是遭被告打傷,鄰居報警。被告當晚九時許回家,即被到場警員拘捕,她在警誡下聲稱帶貓求診,遂將兩子獨留在家。
案件編號:FLCC 503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