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

回應漁護署

週一 2016-12-05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46247

回應漁護署

日前,「香港野豬關注組」聯同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鄺俊宇、譚文豪及區議員范國威召開記者召待會,會中提出「立即取締民間野豬狩獵隊」,並成立「四方平台」,商討往後保育野豬事宜。會後,議員並去信漁護署提出上述要求。十二月二日,漁護署回覆(附圖)。針對漁護署回應,我們有幾點聲明:

一) 漁護署信中指出「有必要保留民間野豬狩獵隊」,並指這是「作為處理持續的野豬滋擾個案的其中一種方法」。有關此點,「關注組」完全反對,理由如下:
1)「民間野豬狩獵隊」槍殺野豬,乃野蠻暴力行為,是過時及非必要的。2)目前很多情況下,漁護署已採用不涉殺戮的「麻醉及遷搬」方式處理所謂的「野豬滋擾問題」。既然如此,我們看不到「民間野豬狩獵隊」保留的必要性。

二) 漁護署信中並沒有正面回應成立「四方平台」共同商討保育野豬事宜。「關注組」認為,保育野豬是公共議題,所有進行程序均須攤在陽光下,接受公眾檢驗及監察。譬如,市民投訴是否合理?漁護署派員實地調查的成果及報告?社區做了什麼防範措施?最終批核狩獵出動的具體理據?以上等程序,必要有一個公開透過的監察平台,進行了解及向公眾交代,而非躲在黑洞裡,任由野豬被槍殺。由此,「關注組」及立法會議員們會繼續跟進事件,務求公共議題透明化。

三) 信中,漁護署多次提及野豬對城市造成「滋擾」,此點「關注組」絕不能苟同。須知野豬也是城市一份子,人類佔據了牠們原本的棲息地,有責任商討一個人豬共融共存的方法,而非本末倒置,將責任完全推諉野生動物,這種思維,非常野蠻。

四) 漁護署信中提及正進行野豬的「捕捉、絕育、遷徙」試驗計劃。由於計劃仍在非常初步及未知的階段,「關注組」將於短期內與漁護署相關官員會面,了解具體執行情況及對保育野豬的利弊,再向大家報告。

香港野豬關注組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