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 Pao Daily News B08 觀點 |1522 Character(s) |2021-12-02
漁護署最近突然改變政策, 對野豬由近年的捕捉、避孕/搬遷, 變成對市區野豬的定期捕殺, 11月已分別在深灣道和百福道行動,
引起市民強烈關注。而在深灣道的捕殺行動,因漁護署在地上擺放麵包皮引誘野豬後才將其麻醉、捕捉及毁滅,更大大激起民憤。
社區愈見支持「共存」
公眾教育初見成效
在社區工作多年,又因所在社區位處山間,野豬蹤影不時可見。還記得約10 年前,區內居民對野豬的態度仍有分歧,有部分居民覺得野豬嚇人,要求我們聯絡政府部門將野豬捉走;另一部分居民則認為野豬是社區的原生物種,也是社區的一分子,而且沒有主動攻擊人,相安無事就能和平共處。但10
年過去,社會整體對動物的愛護急速增長,對大自然應尊重愛護、認為人類在地球不是「大晒」等等地球公民價值觀確立起來。而社區內對野豬的意見,亦由10
年前的一半半到愈來愈多支持人豬共存。
成長的也不止民間社會,這種改變由社會基層到政府內部都起了作用: 政府於2017 年暫停野豬狩獵隊工作,2019 年正式取消,並以捕捉、避孕/
搬遷取代捕殺野豬的做法,廣獲市民及民間團體歡迎,認為政府與時並進值得鼓勵。「不要餵飼野豬」、「遇見野豬不要撩牠們」之類信息也慢慢在社區散開,公眾教育而言是幾經辛苦終於初見成效。
政策不彰 執法不力
資源不足 諉過於豬
不同區議會討論野豬相關議題時,關注點很多都是政府部門投入的時間和資源不足、政策(如禁止餵飼區)配合不足,或檢控餵野豬者不力等等具體問題,可見社會其實很願意和政府合作處理人豬衝突,在社會氣氛低迷、官民衝突不斷的今天本是難能可貴,政策突變加上對野豬殺無赦的無情,將原有的合作互信打破,極為可惜。漁護署近日正式回覆野豬關注組,拒絕與其會面商討政策轉變,是對官民合作又一次的打擊。
最近,「野豬關注組」引述立法會撥款文件中,與野豬相關的政府編制及財政負擔,合計漁護署內有32 人負責處理野豬工作,當中捕捉及避孕/ 搬遷計劃涉930
萬元,僅佔部門總人手1.4% 及總開支0.47% 。若以18 區平均計算,每區處理野豬的不足兩人,而每區涉及野豬捕捉及避孕/
搬遷計劃的金額僅約50 萬元。若以3200 隻野豬計算,每人平均要處理約100 隻野豬,而花在捕捉及避孕/ 搬遷計劃的開支每隻不足3000 元。如此的資源投放明顯是捉襟見肘,也在在顯示政府根本未盡力嘗試以非捕殺的方式處理野豬議題。
同一時間, 2019 年全港檢控餵飼野豬的數字為36 宗,35
宗成功檢控、最高判罰2000 元。餵飼野豬導致野豬深入市區民居,是政府和民間各方都同意的事實,亦有共識需要加強執法和檢控工作,民間亦一直認同需要將禁止餵飼區擴大,可是卻未見有何進展。
政策不彰、執法不力、資源不足,政府自己做事做不好,然後諉過於豬要全港野豬受害,怎會不為野豬不值?而政策轉變更是由原本十分文明的「與野豬共存」變成有你無我的撲殺,也是一大倒退。
立即停止捕殺野豬
與民商議共處之道
野豬與人類愈來愈多衝突,歸根結柢是因為人類市區的擴展,令很多原本可以讓野豬自給自足的地方都變成與人類近在咫尺。嚴格而言,不是野豬闖入市區民居,而是人類闖入了野豬的活動範圍。加上餵飼野豬者在民居附近餵豬,令野豬出沒在民居區域的頻率增加。我完全明白人類社會發展的需要,但是否要為此趕絕其他野生動物?最近有人重提郊野公園邊陲建屋的建議,在野豬活動範圍把樓建成了,然後說野豬在市區出沒,
要將其捕殺,這樣又是否合理?有其他地方建屋的選擇嗎?有其他處理野豬的方法嗎?這些都應該是與民共議的問題。
民主黨希望漁護署立即停止捕殺野豬,加大資源進行野豬捕捉避孕計劃,擴闊禁餵區和加強檢控餵飼野豬行為,投放合比例的資源和政策配套後再行檢討。政府也應多與民間團體和香港市民溝通、解釋、互動,並重新思考如何處理人豬關係,與社會共議出一套各方接受的方案,這才是合理的公共政策制訂之途。
作者是民主黨主席羅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