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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嘉銘(文化苦力,遊走教室,流連媒體,略過劇場,醉心文字。現為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全職講師,任教流行文化,電影歷史與美學,城市分析,以及動物與現代社會等學科。)】
書店失明小貓被偷,主人擔心多日;偷者竟或良心發現,把貓送還,主人喜極,說會原諒偷貓青年。
偷貓,當然大錯,但大錯背後,就是預設被偷之(動)物,有牠/它的物主,相對偷者,當然道理歸邊,壞人浮面,是非黑白,若揭昭然。問題是,放眼人類文明而觀看動物世界,誰又是主,誰不曾竊?因為你我他,都曾經「偷」過動物。這個偷,可以是偷運動物的血肉身體,也可以是偷走對動物的認知概念。
人類文明,以西方歷史觀之,有過啟蒙,亦有革命,然後十六世紀啟始的歐洲殖民擴張,再有十八世紀的資本工業發展,無不在「偷」……偷空間、偷規管、偷權力,當然更不用說,是偷動物。歐洲殖民大業,其實除了偷土地,更有偷動物;殖民船隊到達非洲、美洲與亞洲,為物資奴隸而狂喜,更為「奇珍異獸」而獵奇──非洲獅、美洲豹與亞洲虎……都是兇猛無比,卻正合殖民者的男性欲望,以示力量征服。於是活捉展示,獵殺剝皮,偷得就偷。然後,偷得回國的,就在歐洲各地建園馴養;在它們的博物館,可見殖民者展示所盜珍藏,然其實它們的動物園,更有當年偷來,再作培育出來的活生生後代!偷動物於此,是殖民盛宴。
殖民之後,工業起飛,資本密集,都會城市變為生活標準;我們會有家犬家貓,但已非昔日農業生活的蓄養想像,甚至是牧羊捉鼠等的工作伙伴關係。相反,城市為家,小康寵養,是如對子女的天倫樂;貓狗,成了核心家庭的寶貝玩物。寵物一語由此而生,一個「寵」字更暗含玄機,指出這個動物,不為自然野生,而是會由人被抱被吻同吃同睡;至於我們作為主人,更是偷竊者,把「動物」本來天生天養的野性,偷換成狗會搖尾貓會撒嬌的浪漫情懷。然而,那是情懷,也是偷竊行為,把動物本來的野性,催化成難以自生自滅的現代圖騰。
那是圖騰,因為我們把「寵愛」舉若神明,更甘願選擇再看不見動物的野性面向,而只會責怪,比如野豬入城北角,是亂步擾民,而非牠們被偷山野發展的進退失據;又比如死魚浮屍啟德,是大浪沖岸,而非牠們被挖河道填海的死路一條。我們偷了動物的「野性」概念,再隨殖民價值與資本主義的邏輯開土佔地,最後連需要自然棲息的動物空間也偷走了,卻反過來賊喊捉賊,似乎順理成章。
一切彷彿理所當然,因為我們還有媒體幫忙,編了整整一個世紀的動物光影,偷去動物真像──比如上世紀二十年代啟始的迪士尼動畫,教未看過真鼠真鴨真狗的,先看米奇唐老高飛,明白人人常歡笑,動物不亂叫。動畫除外,就是同期的泰山系列,說主角泰山在森林成長,領導群獸,然後所見猩猩一定忠心,蜥蝪一定咬人。影像由此共謀偷竊,偷的,就是動物真身,僅餘擬人(anthropomorphosis)及以人中心(anthropocentrism)──擬人,就如卡通內動物的會笑會說;以人中心,就如泰山主宰,人人作神,都見高於動物,生殺大權,無關「牠者」。
是故感謝電影《大白鯊》,教我們想像鯊魚一定嗜血兇殘,而看到新聞片段滑浪選手對迎頭追來的鯊魚瘋狂揮拳,會大聲叫好──卻同時忽略了,鯊魚真身根本並不喜好人肉,更非殺人成性,只因被片面呈現!更要感謝電影《蟻俠》,教我們看到男主角一穿戰衣,變得小如螞蟻,號召群蟻出洞,會瞠目結舌──卻同時忽視了,真實螞蟻不靠領導,亦無一蟻之下萬蟻之上等階級觀念,只靠簡單觸覺,集體行動。
當動物變了光影奇觀,普及科學與常識,最後就只是被消失的認知,僅留下了想像,甚至幻象──因為甚麼叫「動物」?都早成了被合情合理的偷竊對象。吊詭處,是本來人類文明的開發,是預設了讓人類打開眼晴,擴闊視野,明白他/牠者;豈料到頭來,他/牠者「失竊」,正正就是栽在人類開發,要動物身體與概念,都被扭曲成配合人類掌權的產物。
失明小貓「物」歸原主,竊者被諒;但人類因偷竊動物種種,原為打開視野,卻致再觀動物,近乎集體失明,倒又不知可找誰去原諒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