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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和美娟決定分手了。
兩個年青人一起相處了兩年,中間有過很美好甜蜜的時光。而一直和他們形影不離,分享著喜怒哀樂的,是一隻小狗叫妹豬。
當日強知道娟很愛小動物,用便宜過一部手機的價錢買了一隻迷你貴婦給娟做禮物,叫妹豬。還記得娟當日興奮得尖叫起來:「太可愛了!!」娟認為,這隻小狗代表了強對她的愛,她越愛阿強,就會越愛妹豬,三個,是不能分開的。
娟和父母住公屋,不能養狗,順理成章就搬到強的家一起住。
小狗可以帶給人無比快樂是不用懷疑的,也給一對小情侶增添很多情趣。二人在家時和小狗總有玩不停的遊戲,單是教狗狗 hand hand, down down, 扮死死已不亦樂乎,不愁寂寞。週末帶妹豬去狗公園,去沙灘游水,二人的親密合照總有這個囡囡的份兒。三個就像一家人,妹豬是這對小情侶的女兒,幸福到不得了。
但就像一般的愛情故事,好景總是不常。相處兩年來二人慢慢多了爭執,各自在自己的世界見識多了人和事,眼界大了,想法不同了。只是妹豬的世界就沒有變過,一個小小的家就是她的全世界,父母就是她的一切。
最後他們都決定分手了。算是很和平的分手,也不涉第三者。那一點的可惜、不捨或遺憾用時間很快就可沖淡。然而妹豬呢。你說他們不愛錫妹豬嗎?也不是。說待她如同己出的子女,當然又說不上。互相都一廂情願以為對方會收留小狗。
「當初是因為你喜歡小狗才給你買妹豬的,你最錫她,她也較跟你,你不可以不要她的。」
「是你親手買下她的,你的責任大一點吧!」
「你知道的,我的工作越來越忙,很多時間都不在港,根本不適合養狗。」
「我搬回媽媽那裡,是公屋,更不能養狗。」
每次二人在討論小狗的去留,妹豬總是在中間一聲不響的伏在地上靜靜聽著,眼珠兩邊滾動,像聽得懂他們的說話,只有無可奈何等候判決。究竟要跟媽咪,還是要跟爸B?
兩者都不是。二人都面對自己的現實,決定放棄妹豬。強和娟不算是最不負責任的分手情侶,沒有把狗狗掉到街上或送去漁護署。他們輾轉找了人領養妹豬。事情,總算是「解決」了。
二人把妹豬送走那一天,妹豬向著他們吠得瘋了,應該不是憤怒,而是驚慌,也有傷心,是什麼原因不要我?我以後怎辦?對一隻有小朋友幾歲智商的小狗來說,怎會不知道自己是被遺棄,怎會不知道以前的家沒有了,爸媽都要離開了!
以後即使有新爸媽,但在妹豬眼中,就只有這兩個相處了兩年的才是真正的父母……
這當然是一個真實的故事,而且肯定每天都在發生。很普通很老土每日都會發生的事,也是社會從來都不以為然的一樁小事。養了動物的情侶,分手時的故事無論怎樣曲折,不變的是三個當事人中,動物永遠是最大的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