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8日星期日

掟狗案被告申保釋被拒

《東方日報》,2018/4/7

銀狐犬「小白」本周三疑遭人由長沙灣一大廈天台掟落街,飛墮多層撞玻璃窗及硬物後分屍慘死,警方拘捕涉案廿三歲男狗主,控以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昨將他押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申請保釋,但裁判官憂慮他有機會再次犯案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至五月十八日再訊。據悉,被告在被捕後稱因一時氣憤犯案。

兩萬人聯署促修例護毛孩

被告何子鈞,昨應訊時表現平靜,眼神略帶呆滯。他被控本月四日在昌華街昌暉大廈天台,殘酷地虐待一隻白色銀狐犬,導致牠遭受不必要痛苦,即將牠從該大廈拋出而導致牠死亡。他聽取其面對的控罪後,表示明白控罪內容。據資料顯示,事發的昌暉大廈樓高廿七層,何報稱居住九樓。

控方指稱,被告涉於其居所大廈的天台,把涉事的銀狐犬掟落街。裁判官考慮案情嚴重,憂慮若批准被告保釋,他可能不依期應訊及再次犯案,因此拒絕他的保釋申請。被告要求保留每八天到庭提出保釋覆核之權利,裁判官將於本月十三日處理相關保釋申請。

此外,愛護動物協會稱由於本案情節嚴重,昨特地派職員到庭旁聽。民主黨議員鄺俊宇前晚發起聯署,促政府修訂保護動物的法例和設立動物警察,截至昨凌晨十二時已有兩萬人響應。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認為警方應訂出清晰指引及機制,由受過相關訓練的警員專責調查涉及動物的案件。

案件編號:WKCC 152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