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

【野豬狩獵隊】前隊長料捕殺令兩年見效 惟指「一見即殺」值商榷 陳更:可試先嚇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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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之前,民間有兩支野豬狩獵隊,他們一收到市民投訴就會出動。狩獵隊一行 8 人,攜雷明登霰彈槍到投訴點搜豬。若野豬身處民居,就用蕃薯引離現場。野豬嗅到食物,徐徐墮入狩獵隊射擊範圍,狩獵隊成員站在遠方,先打鑼打鼓趕牠們上山,趕不走,就瞄準野豬頭部,「嘭嘭嘭嘭…」野豬即時葬身亂槍之下。

前西貢狩獵隊隊長陳更,雖說自己信觀音,卻以服務社會為由,讓野豬成他槍下亡魂。那些年獵豬行動被批殘忍,隊員「萬箭穿心」,說起舊事,陳更猶有餘悸,稱自己為社會,卻受盡「委屈」。

 2017 年漁護署用絕育方法取代狩獵,狩獵隊不獲續發槍牌,完成歷史任務。惟最近漁護署再宣布,停用絕育方法,頒「殺豬令」,人道毀滅市區出沒的野豬。漁護署曾在行動中以麵包誘殺野豬。

今天陳更由「野豬獵人」變成旁觀者,亦覺得漁護署「一見即殺」的做法值得商榷,理應先趕豬,如趕極不走,人道毀滅才合情合理。不過他預料,漁護署措施將在兩年後「建功」,野豬數目必定大減。

野豬狩獵隊原來未解散?

前西貢狩獵隊隊長陳更年逾 7 旬,現為五金製品廠廠戶。他遞上卡片,上面寫了他 23 個頭銜,包括台山市前政協常委、台山同鄉會監事長、九龍東區各界聯會永遠名譽會長…還有「香港九龍西貢野豬狩獵協會」主席。

2017 年之後,野豬狩獵隊消聲匿跡,有講法是狩獵隊不獲續發槍牌後解散。陳更為此解話,原來西貢野豬狩獵隊從未正式解散,純粹因為喪失槍牌,出師無名,就把槍枝交由槍會保管。隊員近年各有各忙,但部份人仍有練槍。

他雖已「放下屠刀」,但狩獵情境歷歷在目,打過 200 斤野豬,試過有野豬衝來,無法近距離開槍,便揮動槍枝跟野豬邊跑邊打。就算現時他家住清水灣,門外仍築起一道圍牆,以防山林野豬入侵。

民間有大埔和西貢兩支合法野豬狩獵隊,分別於 1981 年及 1995 年成立,陳更則在 1996 年加入西貢野豬狩獵隊當文書。他說隊員多數是有識之士,有律師、醫生和退休警官。陳更聲稱入隊非為興趣,只想「服務社會」。

他記得初初入隊,每有狩獵行動,他都會隨隊學習,學會考察地理環境是否適合狩獵,以及判別目標野豬是否兇惡,他說母豬較低攻擊性。 2003 年,他去考槍械試,練習時打活動靶,靶是根據野豬的尺度和形格而造,「如果你學習嘅時候,你都肥佬,你就唔使做,你下一次同警方繳返個牌。」他通過考核後,成為野豬狩獵隊隊長。

蕃薯誘捕、瞄準爆頭 殺 200 斤野豬

一旦有市民向警方或漁護署投訴野豬出沒,署方便會通知野豬狩獵隊。狩獵隊接過指示,先接見投訴人,再到現場視察,如確定野豬出沒痕跡,就會向警方申請,議定好打豬時間。打豬前一晚,警方已在附近封路。

狩獵行動 8 人成行,每人攜帶一炮打八彈的雷明登霰彈槍,「霰彈槍有啲打出去 108 粒好細粒,打唔到隻豬,打唔死隻豬就令到隻豬受傷,如果係有血性嘅人都唔會咁做。」如果野豬在民居附近,他們就會用蕃薯將野豬引離現場,確保周邊無人。

當野豬現身打獵範圍,隊員會先用水壺沙煲「打鑼打鼓」,若野豬嚇得跑回山中,他們就會放生。如果嚇極都不走,就進行打獵行動。

「嘭嘭嘭嘭!」叢林裡傳出多發槍聲,大半天人豬追逐展開。野豬走走停停,一入射擊範圍,隊員即瞄準其頭部,務求一槍擊殺,「減輕佢痛苦」。若打野豬中手腳,就要窮追補槍轟殺,理由同樣是「減輕佢痛苦。」「如果打到佢條頸,佢梗係走,佢嘅生命力強呀嘛,你就快快趣追去『嘭』佢。」

他雖為狩獵隊成員,卻說自己「拜佛信觀音」,不希望殺生,純粹想為社會做事。他聲稱:「人就唔想立亂殺嘢,你若果真係破壞咗一個人,破壞一個家庭,你要幫手嘅。如果我唔去幫手,就搵第二個幫手。最緊要係良心,係咪真係減輕佢痛苦,呢個我重視。」

他又指,看見母豬帶著小野豬,通常都會放生,「勸君莫打枝頭鳥,子在巢中望母歸,你打死個雀仔阿媽老豆,雀仔係咪餓死咗喺雀巢,所以中國人就同外國人唔同。」惟翻查舊聞, 2010 年西貢野豬狩獵隊到赤柱狩獵野豬,殺死了一隻母豬和兩隻小豬。

吃野豬傳聞

陳更說狩獵隊有內部指引,打獵之後需要清理現場。他們要將野豬屍體放進黑色垃圾膠袋,然後通知街車,一人抬頭一人抬腳,把屍體搬上車,然後送到野生體物屍體收集站。隊員通常會帶兩包白灰在身,撒在野豬屍體上,再通知警方和食環署,處理屍體的時間,再拍照作為紀錄。

前西貢野豬狩獵隊成員湛貴勝早前接受電視節目訪問,表示上山獵豬後會「分咗佢嚟食」,或帶到酒樓分享。陳更就坦言不認識湛貴勝,估計湛比他更早加入狩獵隊。陳更曾聽聞,在殖民地時代,野豬狩獵隊內部指引不太清晰,僅要求隊員「妥善處理」屍體,故有人曾吃豬。到他當隊長時,指引列明要埋葬屍體,亦要撒白灰,所以他們未吃過野豬。

稱「被誤解」感委屈 2017 年退場

野豬狩獵隊行動愈來愈受注目,2016 年野豬狩獵隊到西貢壁屋村獵豬,有「愛豬者」到村內護豬,亦有時任立法會議員去信漁護署,要求停止狩獵行動,行動終在壓力下最終告吹。

近 3 小時的訪問裡面,陳更 7 次提及狩獵「唔係咁簡單」,直言大眾「誤解」他們。他說非為興趣,跟足程序為社會做事,只做市民投訴,亦非一見野豬即殺,自稱「對得動物對得人」,卻被很多人斥責殘忍,濫殺生命。「做無所謂,有時受啲委屈真係好難受。當你好好涵養,當時個環境,有啲人唔理解就喺度鬧。」

他舉例說,友人的農田種植桔樹,臨近新年花市遭野豬破壞;野豬不知何時發狂,先衝向人,撞倒再咬…,聲稱「我做咗 11 年隊長,乜嘢都見過」。陳更表示,野豬狩獵隊隊員全是「義工」,槍械和子彈亦是自費。「冇錢,槍彈又係你,乜都係你。點解咁蠢?就係睇你有冇心去幫下手。」

政府在 2017 年暫時停止狩獵行動,並於 2019 年正式停止有關行動,以「捕捉及避孕/ 搬遷計劃」代替。陳更憶述,當年漁護署希望減輕輿論壓力,故提出「試行」新方法,署方僅給予隊長一封「感謝信」,野豬狩獵隊自此埋葬歷史廢堆。

他坦言隊員都是文化人,不計較政府停牌決定。「我話非常之贊成。一過三年後,野豬冚𠾴唥繁殖快趣。」十多年來他受得氣多,能退就退。惟他當年估計,絕育也不夠牠們繁殖快,因此方法成功率只有「一半一半」。

「漁護署新做法值得商榷」

如今漁護署再有變卦,上月頒「格殺令」,若有野豬在市區出沒,一律麻醉捕捉後人道毀滅,且每月都會進行野豬捕捉行動。

陳更認為,漁護署採用人道毀滅的方法有效,兩年後即可「建功」,「唔好做兩做又縮沙」,野豬數目必定大減。惟他也覺得在市區「一見即殺」做法有「商榷之地」。他解釋,假如市區野豬並不「大膽」,則可嘗試用傳統方法,把牠們嚇回山中,而非一見即殺。如果嚇完都不走,人道毀滅也是合情合理。「佢個方法都減輕佢痛苦,麻醉槍麻醉佢,跟住失去知覺。」

上月 17 日晚,漁護署在深灣道以麵包引誘野豬下山,再發射麻醉針,捕捉後人道毀滅,動物保護界批評做法不理想。(另見報道)

陳更則為署方「平反」,他指聽過街坊的說法,指該群野豬經常在附近出沒,只是署方到場時,這些野豬碰巧在山坡,而非返回深山,於是用食物引牠們出來。「如果佢話見唔到嘅豬,喺山掉啲嘢食,引佢落嚟捉就唔好嘅。」他又指,漁護署當晚並非用食物引另一個山頭的野豬出現,所以做法合理。

野豬狩獵隊磨槍出山?

現在漁護署說野豬是「有潛在危險的大型野生動物」,野豬傷人數字上升,下達「殺豬令」,引起社會熱烈討論,有人以行動「護豬」,又發起聯署反對。動保界人士提出「人豬共融」,陳更就覺得野豬並非貓狗,素來無性,「殘忍唔係咁,講對人類嘅後果,咁樣講公道啲。」

陳更再提出幾個方案,如加強檢控餵飼野豬,加強教育,或覓地收留野豬。至於野豬狩獵隊既然未解散,他們又有否考慮出山?陳更坦言,隊中有 40、50 歲的隊員仍有興趣「為社會服務」。至於他自己就不想重出江湖,坦言年逾 70,寧活得清閒,「年紀大啦,公司又多嘢做,我得閒食餐飯唔過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