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2日星期五

護花男連踢四犬犯眾憎 蹓狗人士起哄包圍

《爽報》,2012/6/22

深水埗前晚發生踢狗案,多名狗主帶愛犬到公園蹓狗,其間四隻狗狗走近一對情侶,男子恐防女友被咬,護花連踢四狗。警員一度以「告唔入」放走踢狗男,眾狗主不滿指他涉嫌虐待動物,最後警員帶走踢狗男才平息眾怒。

被踢四隻小狗包括兩頭史納莎犬、一隻魔天使犬及一隻牧羊犬,當中兩頭史納莎犬一雌一雄,其姓李男狗主(21歲)提及事件仍然氣憤,四隻「遇襲」狗狗傷勢不重。涉事踢狗男姓鄧(37歲),警方調查後列作糾紛事件,未有拘捕踢狗男。

警稱 「告唔入」 欲放人

據史納莎犬的姓李狗主稱,前晚11時,他帶同愛犬到元州街休憩公園散步,當時亦有其他狗主在場,包括兩隻魔天使犬及牧羊犬。當時狗狗互相追逐玩耍,眾狗主則大談養狗經。

據知當時姓鄧男子與女友坐在凳上聊天,其間四隻狗狗走近他們,鄧的女友顯得驚慌,鄧疑護花心切,竟撲前涉嫌踢向狗隻,狗主不滿引發爭執,其間有人報警求助。

警員到場時,踢狗男聲稱:「我好驚(狗)㗎……啲狗行埋嚟,我咪掃一掃囉。」其間警員以「告唔入」準備放走踢狗男。在場狗主不滿圍觀起哄,場面一度混亂。

警員最後將踢狗男連同姓李狗主帶署,在場市民才息怒散去。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士殘酷對待動物令其受到痛苦,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