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2/6/20
網上賣病狗無法無天,已有不少市民中招誤墮消費陷阱,投訴及追討無門。漁農自然護理署後知後覺,現擬向立法會提出修例,建議將來凡涉及寵物出售都須領牌,進一步規管私售寵物,並加重罰則,防止再有人走法律罅「攞着數」。
法例未出籠,市民要自求多福。郭小姐早前見互聯網寵物廣告平台,有廣告以「狗場執笠」賣平狗作招徠,她以1,800元買了一頭兩個月約瑟爹利狗。5月初她約賣家在深水埗街頭交收,「仲話一星期內有病包換」。
賣家唔認錯人間蒸發
郭無奈說,小狗一、兩天後現病態,遂帶牠到獸醫診所檢查,「醫生話患腸炎,冇得醫」。小狗於回家第五天病逝。「離世前,佢嘔血又抽筋,好辛苦」。她向賣家追究責任,惟對方否認有錯,之後更人間蒸發。
記者及後以固網致電郭提供的數個賣家電話,均無人接聽。惟再以手機致電留言秘書台表明想買狗,不到一分鐘對方即回電,但拒絕記者要求到店舖睇狗,只可帶狗到深水埗睇辦。
另一讀者邱小姐亦在網上買狗換來一肚氣。她4月在「香港鬆獅犬專門店」網站以6,500元買一頭鬆獅狗,在屯門街頭接收時,已發現小狗前腳站不穩,「賣方話唔使擔心,只四個月大,過幾個月後就冇事」。翌日她帶小狗看獸醫,報告指牠兩前肢先天畸形。她即向專門店投訴,但負責人拒退款,只肯安排換狗。
邱無奈換另一頭鬆獅狗,但回家數天牠不停咳嗽及發燒,獸醫檢查後懷疑牠患有肺炎,「我買咗唔夠一個月,睇獸醫已經用咗萬幾蚊,我再聯絡負責人,佢話肺炎唔包換,搵過佢好多次都唔肯理我」。
「香港鬆獅犬專門店」負責人李先生稱,事件已解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不會就事件回應。邱小姐事後向本報稱,她獲得1.3萬元醫藥費賠償後,不作追究。
檔案編號:0513005、0506003
話你知:無牌售動物罰款$2000
漁護署表示,已向立法會提出建議,進一步規管私人動物繁殖活動。目前全港有330個持牌寵物售賣商,根據《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動物售賣商包括網上買賣,必須領有由該署簽發的「動物售賣商牌照」,違者最高罰款2,000元;惟將自己飼養的寵物或其後代出售則不在此限。過去三年,該署就無牌出售動物提出29宗檢控,其中四宗涉及網上買賣。
獸醫黎昌生指,私人轉讓狗隻買賣走法律罅無從規管,「有啲狗主將自己寵物生嘅BB再賣畀他人,根本唔合規格同基本衞生標準,幼犬好易染病」。他說,持牌寵物店應在幼犬兩、三個月大時注射預防針、並向漁護署申請晶片才出售;若幼犬患上肺炎及急性腸炎等過濾性病毒疾病,可能沒打預防針所致。
買狗錦囊
•幼犬體弱易染病,應選擇至少三、四個月大抵抗力較強的狗隻
•剛買狗隻即使表面看來無病,也應即交獸醫檢查
•緊記替犬隻杜蟲及定期打防疫針
資料來源:獸醫黎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