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4/9/4
擔任狗義工十九年的女文員聲稱要到內地工作,今年初把在八鄉吳家村單位飼養的七十多隻狗交託助手照顧,但助手卻失去蹤影,累及狗隻無人照顧逾一星期,鄰居不堪單位傳出臭味,遂報警求助。警方和愛護動物協會職員到場發現有廿具狗屍,而仍存活的五十多隻狗則缺乏食物,出現有狗隻噬咬狗屍的恐怖情況。
涉案女文員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無牌畜養狗隻及三項虐畜罪,獲准保釋至九月十七日等候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無提供充足食物清水
控罪指被告李佩嫦(五十二歲)在今年二月廿七日八鄉錦上路吳家村某屋內,無牌畜養七十三隻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未為七十四隻狗提供充足食物及清水,令牠們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及沒有為一隻左耳受傷的狗提供適當照顧。辯方求情指被告多年來收養流浪狗,是一名公認的愛狗人士。由於案發前後被告須往返內地工作,故交託助手照顧狗隻,豈料對方無故失蹤,加上被告當時抱恙,因而沒有確定狗隻得到照顧。現時大部分幸存的狗隻,繼續由被告飼養。
案情指當日鄰居嗅到難聞氣味,爬牆目睹涉案單位有狗屍,於是報警。警方和愛護動物協會職員到場,發現單位滿布排泄物及垃圾,又見部分狗隻噬咬狗屍,點算證實現場有廿具狗屍,部分狗屍已經腐爛成骸骨,又孳生蛆蟲。由於點算期間其中一隻狗逃脫,故連同狗屍,有關人員只肯定有七十三隻狗超過五個月大在單位內,而事後最終只有四十三隻狗存活下來。
案件編號:TMCC 213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