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5/10/29
兩名饞嘴工人為食野豬肉,去年11月自製「鴨皮炸彈」置於獅子山郊野公園,欲炸死野豬大快朵頤。豈料有動物義工經過,誤以為炸彈是毒殺流浪狗的毒藥,拆開時發生爆炸,炸斷義工左食指指頭,其左拇指亦被炸至變形。
涉案兩名工人早前在區院認罪,法官指罪行非常嚴重,義工手指有永久損傷,至今仍然不能拿起重物,沒人死亡被告應感走運,判二人入獄10個月。
被告何國輝(53歲)自撰求情信,稱犯案後感後悔,壓力甚大並且失眠,透過律師於庭上向被炸傷男義工廖軍翹(27歲)道歉。
另一被告陳新(55歲)早前亦稱得知有人被炸傷後,一度傷心落淚。二人早前承認有意圖而控制爆炸品罪。
案件編號:DCCC5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