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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雄甘地先生的名言,近年被人引述了不知幾多次,「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就看它怎麼對待動物。」 這句說話淺白,誰不明,但同意嗎?若然是同意,我們又願意一小步一小步的去做嗎?
善待動物,不單單是個人的事,是整個政府的事,也是每一個小社區的事。大政策我們不能一朝一夕的改, ok。那在日常生活裡,我們可以多做一些「無傷大雅」,卻又令動物大大受惠的事嗎?
可能社會上有人不同意,動物和市民一樣,同時有權使用公共空間。我不在此爭論。 但沒有人能夠否認,動物永遠都會存在於社區的,這是一個誰都不可以改變的現實。除非我們選擇將所有可能出現於社區的動物統統殺掉,那我們就是選擇了和文明背道而馳的路了。
香港地少山多,在很多大型屋苑附近都是山。我們現在住的地方,很多都是以前動物住的地方。城市和郊野的界線是如此的模糊。 牛在馬路上行走,對牛是平常不過的事,只不過是地上由地毯換了地板吧。 野豬偶爾離開山林,到城市闖闖,就當是鄉下仔出城,開開眼界吧。猴子更不用說了,金山郊野公園固然是他們的家,而大埔公路雖然是我們的馬路,也是他們家中的走廊吧!新界的農地變了車場、櫃場、貨倉,卻同時由人引入大量的倉狗,他們在社區出現,也非自願的。 但令人痛心是,動物交通意外在這個城市裡好像總是沒完沒了,而且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先不講一些極端例子如幾年前的大嶼山八牛連環被撞死的慘劇,但大家看看西貢的牛,大埔道的野豬,新界區每日被車死的貓貓狗狗。彷佛大家都以為天經死義,死不足惜!動物生活在社區,命賤得如地上的螞蟻,死在馬路上沒有人會在意,除了食環的職員會埋怨一兩句。
前兩天,我和動保專員為了一隻在林錦公路被輾斃的唐狗到元朗警署和警方開會。我們不是要為狗狗伸冤,我們只是提出一個很合理的要求:在經常有動物出沒的急彎危險路段,設立「動物安全路牌」,提醒駕駛者有動物的存在,加倍小心並減速,不要說是為了動物吧,避免交通意外誰不想。
在城市裡有「動物安全路牌」有啥稀奇?!稀奇在我們沒有。多建幾個路牌又不是要改什麼法例,增設什麼部門,真是舉手之勞吧,我想不到有反對的理由。
如果成事,我們的城市就忽然對動物友善起來,甘地知道,也會覺得香港文明了一點啊!
一步一步來吧,在香港做動保就像愚公移山,但山後可能風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