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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中國)人潛意識裡的奴性,對所謂名人如政府高官、明星權貴都會望而生「敬」(希望也不至於是畏), 一介平民一旦處於「冠蓋雲集」的場合,很容易就會忘記了自己的位置、訴求及初衷。這種心態是推動社會運動最大的窒礙!而政府往往也最善長利用這種心態去將反對聲音收編統戰。 當權者知道喜歡接近權力核心是人之常情,民間組織只要「聽教聽話」,一方面可以繼續高舉為民請命的旗幟,享受著NGO的光環,一方面又可以得到政府的「眷顧」,成為貼近「官方消息」的權威,或談判桌上的指定代表。但條件當然是要和理非非,對政府小罵大幫忙,而離棄了當初 濟弱扶傾的使命。
在動物權益的議題上,這種生態也大同小異。我自己堅守的原則是:「不入建制,不受資助,不卑不亢。」但這並不等於要和政府對立,只是為了不讓自己行差踏錯,忘記了在服務動物,而不是要服膺於政府。政府向弱勢社群(包括動物)公平分配資源是天經地義的事,我們從來不需要搖尾乞憐。
這個月和政府進行了三次會面。一次是和房署討論能否檢討「公屋養狗」的政策。一次是和元朗警區討論在市郊的交通黑點設置「動物安全路牌」,前幾日一次和大埔警區會面,要求加派警力巡查,對付區內的偷貓虐貓案。
三次會面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政府釋出很大的善意,希望一方面能在有限的空間內先作出改善,一方面亦希望民間組織可準確傳遞政府正面的訊息,即是一些公關功夫。我個人認為這是沒有問題的,最重要是我在會議中「有野帶走」,而動物最後得益。以公屋養狗為例,我發現政府未必是鐵板一塊,處處落閘,當有官員說出一句:「真正的伙伴動物,其實是應該留低的。」我當時的確是十分感動,但也立即知道「其實應該留低不等於可以留低」。如果一時過度興奮,以為爭取成功,那就很易「中伏」了。其實只不過是終於找到了切入點,可以繼續爭取而已。
和大埔警區開會那次,連兩區的總指揮官也「專誠」到場,與會者都由警民關係到刑事偵緝都是高級警官,我卻沒有感到「受寵若驚」,反而覺得虐待動物的案件根本一直被忽視,一哥來開會也是很應該的!至於會上的種種承諾,我當然會以平常心看待,希望有兌現的一日,到時大家一定會報以最高度的讚揚。叫所有愛護動物的人都為警方鼓掌。
在這個以人為本的社會,於固若金湯的建制裡為動物尋求一些談判及改變的空間,是未必不可為,但要保持不卑不亢的心態,才是最難平衡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