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

燒鴨皮炸彈案 兩漢囚十月

《東方日報》,2015/10/29

兩名地盤男工去年底駕車到獅子山郊野公園放置「燒鴨皮炸彈」,圖捕獵野豬享用,卻不幸炸傷前去餵飼野狗的義工,更令一名男義工食指遭炸斷而造成永久傷害。涉案兩名男工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昨分別判囚十個月。

受害者指判刑過低擬覆核

十八區動保專員及受害者昨認為法庭判刑過低,欠阻嚇性,聲稱會諮詢律師意見,就刑期提出覆核。被告分別是何國輝(五十四歲)和陳新(五十五歲),律師求情時指何因本案而感到很大壓力及失眠,但情況已有改善,兩名被告已感後悔,對傷者表示深切哀痛,而家人均表示對兩人支持,希望法庭可輕判兩人社會服務令。惟法官指案件令任職獸醫助理的男事主廖軍翹(廿七歲)的食指及拇指承受永久傷害,左手甚至不能使用工作的器具,影響事主事業發展,且兩被告在郊野公園放置炸彈,是十分危險的事,易令人受傷,社服令不足以反映刑責,故將兩人判囚。

案件編號:DCCC 59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