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該鱉體型不少,也引起不少酒樓客人注目。記者向茶樓待應查詢,對方指該鱉為山瑞,今晚將會被宰,重六至七斤。該職員稱是從外邊捉回來,每次均即捉即宰,一隻六、七斤的山瑞可煮兩份山瑞湯及肉,價售為260至360元一份。
不過,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除有許可證外,任何人均不得狩獵及出售受保護野生動物,而法例訂明所有龜類和鱉均屬於受保護野生動物。惟該法例有漏洞,就是不會保護從外地進口的野生動物。山瑞鱉是龜鱉目下的一個種,外型與水魚相似,其基部兩側和背甲的前沿各有一團肉質鼓釘狀突起的大瘰粒。
山瑞鱉在《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列為附錄三的物種,亦屬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在香港進出口都受到管制,須得到許可證。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行政總監段國樑坦言,不建議任何人士食用鱉。而鱉均需生活在有水的地方內,加上他們正被綁著,已屬虐蓄及屬違法。他建議任何人士若發現有懷疑虐待動物個案,可報愛協處理。
香港兩棲及爬行動物保育基金董事會主席楊嘉文亦指,任何人如懷疑酒樓非法出售在本地捕捉的野生動物,可以向漁護署作出舉報,酒樓必須提供來源證明。他又指,不主張進食任何龜類及鱉類動物,只是這問題涉及國際政治與經濟角力,要全面禁止進食受保護動物,並不容易。
職員稱牠是山瑞鱉。山瑞鱉屬受保護頻危動物。(本報記者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