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5/10/3
兩名饞嘴男工為食野豬肉,用3層烤鴨皮及尼龍繩包着炸藥,自製「鴨皮炸彈」置於獅子山郊野公園,圖捕獵野豬。有餵飼流浪狗的義工發現兩男形迹可疑,誤以為他們放置毒藥,遂撿走炸彈下山,並拆開鴨皮欲窺看究竟,此時炸彈突爆炸,威力大到將義工炸開兩米遠,全身浴血,左手食指頭炸斷,無法駁回。警方在其中一人家中雪櫃找到野豬肉,兩男工昨在區院承認管有爆炸品,押後判刑。
為捕獵野豬犯案
首被告何國輝(53歲)及次被告陳新(55歲)分別報稱地盤管工及泥頭搬運工人,兩人承認於去年11月29日,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衛奕信徑管有爆炸品。次被告求情時指得悉案中有人被炸傷,曾傷心流淚。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
案情指兩被告駕車到郊野公園放置鴨皮炸彈,其間被男義工廖軍翹(27歲)發現。廖待兩人離開後,即與其他義工撿起炸彈下山,並到沙田顯徑商場外以鉸剪拆開鴨皮,檢視是否藏毒藥,此時炸彈爆炸,炸傷他和一名女義工。警方翌日拘捕兩被告,警誡下首被告坦認雪櫃有野豬肉,又稱月前曾與次被告到文錦路用炸彈捕獵豬隻。警方亦在次被告家中搜到疑似野豬肉及5個捕獸器。
案件編號:DCCC5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