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2/9/12
一名十二歲就讀中二的男生將一段「炸龜」再「分屍」的短片上載互聯網,於今年六月起在網上瘋傳,「炸龜男」惡行惹起公憤,警方接獲舉報後,同月以涉嫌虐待動物罪名,拘捕該名少年,其後獲准保釋候查,至昨日「炸龜男」被警方以警司警誡處理,即他可免上庭受審的過程,亦可免留案底。
上載網站遭公憤
由一名年輕男子旁述、題為《試食新鮮炸烏龜》的短片,今年六月起在短片分享網站YouTube瘋傳,點擊率超過卅萬次,原片現已被刪除。
據知短片公開後,有不少網民不值拍片者所為,當中幾名網民更向警方作出舉報。
商業罪案調查科後來查出上傳者的IP位址,再轉交黃大仙警區跟進,並在六月二十六日在鑽石山拘捕該名在將軍澳讀書的十二歲「炸龜男」,警方徵詢過律政司意見後,昨日決定對少年採取警司警誡,少年遂不需被帶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