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2012/9/27
4隻狗兒遭男主人虐待,致兩狗缺水缺糧餓死,餘下兩隻亦被迫吃同類屍體充飢,最終狗屍只餘下半身以及半個狗頭,死狀恐怖。被告早前承認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及一項無牌飼養狗隻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罰款2,500元。
被告蔡玉良(44歲),報稱是保安員。首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他於今年7月15日,在紅磡美景街美景大廈一期某單位內,因為沒有提供適當的照顧,令其中兩條狗死於現場,另外又未有提供充足的食物和清水,沒有保持狗隻住所的清潔及保持適當的照明、通風、排水環境及作良好維修。第四項則為無牌飼養狗隻。
雖非有意 一手做成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的管理能力不足,事發的幾天被告不在家照顧狗隻,是因為當時受情緒及家庭問題困擾,故沒有返家,但被告已吸取教訓,希望法庭考慮到他已被拘留一段時間,即使判入獄也望酌情輕判,給予被告一次機會。
裁判官判刑時指,狗隻有生命,應受到尊重,被告在本案中極度鹵莽,不負責任,狗隻經歷如地獄一般的經驗才死去,而未死的狗兒則要食同類兄弟的肉來充飢,案情恐怖,令人不寒而慄。裁判官斥責,被告雖並非蓄意虐待狗隻,但狗隻慘死是由被告一手做成,考慮到本案情節較嚴重,判處被告入獄兩個月,罰款2,500元。
案發於今年7月15日,案發單位傳出強烈腐臭味,消防員破門入屋,發現有兩隻狗隻獨自在家,故即日聯絡愛護動物協會。
生還兩狗 瘦至見骨
同日晚上,協會督察進入事發單位,發現生存的兩隻狗瘦至見骨,單位內傳出強烈的腐臭味,沒有水和食物,兩隻狗體內亦沒有植入晶片。
愛護動物協會督察在單位內發現兩條狗屍,其中一隻為棕色雄性混種狗,一半頭顱不見了;另一隻狗屍只殘餘下半身。翌日凌晨,警員將單位內的兩隻活狗和兩條狗屍送往愛護動物協會檢驗。
同日,協會獸醫發現,兩隻生還狗隻極度飢餓,懷疑牠們吃了部份狗屍。被告於8月1日被捕,在警誡下承認為4隻狗的主人,他是夜間保安員並兼職讀書,未必時常回居所,離家前則會留下一桶水及一碟狗糧,4隻狗只有約一歲半大,全部均沒有牌照。
案件編號:KCCC3689/2012
主審:羅德泉署任主任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