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狗食狗慘劇主人囚兩月 兩犬監生餓死 同類吃屍充飢

《新報》,2012/9/27

4隻兒遭男主人虐待,致兩缺水缺糧餓死,餘下兩隻亦被迫吃同類屍體充飢,最終屍只餘下半身以及半個頭,死狀恐怖。被告早前承認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及一項無牌飼養隻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罰款2,500元。

被告蔡玉良(44歲),報稱是保安員。首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他於今年7月15日,在紅磡美景街美景大廈一期某單位內,因為沒有提供適當的照顧,令其中兩條死於現場,另外又未有提供充足的食物和清水,沒有保持隻住所的清潔及保持適當的照明、通風、排水環境及作良好維修。第四項則為無牌飼養隻。

雖非有意 一手做成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的管理能力不足,事發的幾天被告不在家照顧隻,是因為當時受情緒及家庭問題困擾,故沒有返家,但被告已吸取教訓,希望法庭考慮到他已被拘留一段時間,即使判入獄也望酌情輕判,給予被告一次機會。

裁判官判刑時指,隻有生命,應受到尊重,被告在本案中極度鹵莽,不負責任,隻經歷如地獄一般的經驗才死去,而未死的兒則要食同類兄弟的肉來充飢,案情恐怖,令人不寒而慄。裁判官斥責,被告雖並非蓄意虐待隻,但隻慘死是由被告一手做成,考慮到本案情節較嚴重,判處被告入獄兩個月,罰款2,500元。

案發於今年7月15日,案發單位傳出強烈腐臭味,消防員破門入屋,發現有兩隻隻獨自在家,故即日聯絡愛護動物協會。

生還兩狗 瘦至見骨

同日晚上,協會督察進入事發單位,發現生存的兩隻瘦至見骨,單位內傳出強烈的腐臭味,沒有水和食物,兩隻體內亦沒有植入晶片。

愛護動物協會督察在單位內發現兩條屍,其中一隻為棕色雄性混種,一半頭顱不見了;另一隻屍只殘餘下半身。翌日凌晨,警員將單位內的兩隻活和兩條屍送往愛護動物協會檢驗。

同日,協會獸醫發現,兩隻生還隻極度飢餓,懷疑牠們吃了部份屍。被告於8月1日被捕,在警誡下承認為4隻的主人,他是夜間保安員並兼職讀書,未必時常回居所,離家前則會留下一桶水及一碟糧,4隻只有約一歲半大,全部均沒有牌照。

案件編號:KCCC3689/2012
主審:羅德泉署任主任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