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2/9/2
一歲大的獵狐爹利Happy走失,食環署通知狗主曾發現疑似狗屍,卻沒認屍程序便直送堆填區。狗主不忿愛犬胡亂「被判死刑」,最後靠600多名熱心網友廣傳訊息,愛犬終重回她懷抱,卻離奇地被人擅自帶往絕育。
食環署曾稱找到狗屍
與愛犬經歷兩星期生離死別的狗主陳小姐慨嘆:「政府唔重視狗隻生命,亦都唔理狗主感受。」植有晶片的Happy於8月14日意外走失,「當時用盡方法搵佢,每日都打去食環署問吓會唔會執到佢條屍」。過去兩星期,陳小姐在多個網站及facebook發起尋狗群組,有600多名熱心網友關注,有人駕車陪她尋狗。至8月25日,食環署突聯絡陳小姐,指四日前在大坑東足球場發現狗屍,惟屍體已交外判清潔公司處理,沒有狗隻任何記錄。「原來佢只係循例報告四日前嘅資訊,根本幫唔到我」。她即致電外判清潔公司,竟獲覆從沒揭開覆蓋屍體的膠袋查看,已直接送堆填區。
沒證據顯示Happy已死,陳小姐繼續在網上發訊息尋狗,至8月28日,一名男士來電,「唔知佢係咪睇到有網民話要搵報館幫手先聯絡我,其實佢8月16日已經拾到Happy,話佢成日搞屋企隻狗女,已經幫佢絕育,佢冇要求酬勞,但要我畀番3,000蚊絕育、冲凉同剪毛錢先畀返我」。陳小姐懷疑有獸醫沒遵守獸醫管理局指引,得狗主同意才做絕育手術,惟該男子拒絕提供獸醫資料,更自稱警員,為免節外生枝,最終放棄追究,繳款取回愛犬。
食環署表示,收到動物屍體後,會即時灑上漂白粉及放入膠袋密封,再運往堆填區處置,不會作其他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