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12/9/5
一名滯留香港爭取難民身分的斯里蘭卡女子,因不忍心流浪貓捱餓,在超級市場偷兩罐貓糧餵貓,當場被捕。案件昨提堂,辯方在庭上求情時表示被告為佛教徒,盜竊違反佛教戒律,但眼看貓兒活活餓死也是罪,身無分文的被告為救貓,一時愚昧犯案,最後獲裁判官輕判她有條件釋放。
不忍貓捱餓沒錢唯有偷
47 歲的Rathnayake(圖),上月12
日於紅磡明安街家興超市偷兩罐貓糧,遭職員發現當場被捕。她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求情時說,被告在香港無親無故,無工作亦無收入,僅靠國際社會服務社的援助維生。當日她見居所附近的流浪貓捱餓近兩日無人餵飼,擔心牠們會餓死而犯案。她承諾不會再犯。裁判官羅德泉輕判被告以100
元自簽守行為,有條件釋放。
居於油麻地廟街的被告在庭外接受訪問稱,居所附近有很多流浪貓,每至夜深便出沒覓食。以前有一名婦人每天專程由天水圍攜貓糧到油麻地餵貓,該婦人近期受腳患困擾,被告不時助她餵貓而認識。上月開始該婦人不再出現,貓兒無人餵飼捱餓。被問到為何要偷貓糧,被告即忍不住流淚:
「我愛小動物,我沒有足夠的錢,卻又想餵牠們……」
正申酷刑聲請不能工作
被告又坦認有錯,感激法官的寬大處理。來港多年,她深感香港是個好地方,希望可以長期留港,但10
月仍要再次就酷刑聲請進行聆訊。她又指,由於正申請酷刑聲請,不能在港工作,被捕後的100
元保釋金亦要向朋友借。被告在斯里蘭卡的兄弟在國家內戰中槍死亡,去年雙親又雙雙病逝,現時無親無故,若未能申請留港,亦未知該何去何從。
【案件編號:KCCC35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