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5日星期六

狗主控義工強奪愛犬 領養後無更新晶片 上月走失

《晴報》,2012/9/14

  主遺失寵物就如失散親人。有冒失主領養寵物多年未有更新晶片資料,上月底小走失,疑被自稱義工人士帶走,據為己有,只好報警救助。但主未更新晶片,亦可能觸犯法例。

  上月27日,馮先生在元朗唐人新村遺失領養逾四年的西摩犬「小寶」,翌日在街上發現尋主街招,並附上小寶照片,他按街招指示聯絡陸太,豈料陸太已將小寶轉託朋友照顧,其朋友又輾轉將小交予黃姓女義工照料。

交涉多次不果 報警求助

  事後馮先生及太太與黃女士在電話交涉多次,但對方拒絕交還小寶。馮太說:「黃不斷說小健康差,聲稱會照顧牠,並說仔的晶片已更改,現在屬她所有!」馮先生遂於本月二日報警求助。

  馮坦言,四年前在寵物店領養小寶,但未有更新晶片資料及定期做檢查。「我錯在沒有更新晶片,但對方把小據為己有,與強搶無分別。」

  本報致電陸太了解,她指拾得「小寶」後曾貼街招尋主,惟馮氏姍姍來遲,加上仔患牛蜱熱,無法收容牠,遂託朋友將小寶交予義工黃女士,但不清楚黃為何拒絕交還。本報曾多次致電黃女士,惟一直沒回覆。

主須改資料

  漁護署發言人指,如有人需要更新隻晶片,包括更改主身份,須到署方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處理;由上月27日至昨日,該署未接獲擁有小寶特徵的隻被帶往更改晶片資料。另法例規定超過五個月大隻須領牌照、植入晶片及接種疫苗,其後每隔不超過三年再接種狂犬病疫苗及續牌;隻於公眾地方活動須以帶牽引或其他方式控制,以免對他人造成滋擾,違者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

  警方稱,本月二日接獲姓馮男子報案,指較早時於屏山唐人新村遺失隻。警方已派員調查,暫未尋回,初步不涉刑事,暫列「遺失隻」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