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2012/9/9
西區般咸道昨凌晨發生狗咬狗「兇案」。兩名女子各自帶同愛犬散步,兩犬相遇時小狗竟不自量力,狂吠挑釁大狗,後者獸性大發,掙脫口罩及主人撲前還擊,小狗慘遭活活咬死,兇狗主人制止時亦被咬傷,須送院治理。
女主人制止亦被咬傷
昨凌晨零時許,二十八歲姓李女子帶同飼養的大狗,在西半山般咸道六十三號對開散步,由於其愛犬體形龐大,李遂替牠戴上口罩,以策安全。
其間一名五十五歲姓謝女街坊,亦拖一頭小狗步至,兩犬相遇即互相吠叫追噬,兩女主人亦拉不住牠們,其中大狗兇猛非常,掙脫主人及口罩,繼而撲前張口咬噬小狗,兩女上前欲將兩狗分開,其中李女手部被咬傷。
警員接報到場時,大狗已將小狗咬至遍體鱗傷,滿身鮮血,即場死亡;經調查後因兩狗俱有人飼養,不涉刑事成分,遂先將手部被咬傷的李女送院檢治,逞兇大狗則交由有關部門處理,案件列有人被狗咬傷案處理。謝婦目擊愛犬慘死,一臉神傷。
香港犬隻訓練總會創辦人張松照表示,同性別狗隻相遇,或會為爭領導地位而打鬥,即使體形較小狗隻亦不會怕大狗;相反若異性狗隻相遇,打鬥相對較少。為避免發生「狗咬狗」,主人應行為教育狗隻,必須做到「喝停」及制止其行為,讓家犬清楚知道誰是領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