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報復被追 前公僕認毒死狗

《蘋果日報》,2013/12/20

市政總署工人退休後居住元朗區,平日愛與妻子晨運散步,有次遭流浪狗窮追而受傷。為了向流浪狗報復,他將沾有殺蟲藥的熟雞肉丟在鄰村,一頭流浪狗因吃下毒雞肉而斃命。三日後,他趁凌晨時分再將「加料」雞肉丟在同一位置,被埋伏附近的養狗村民發現,報警將他拘捕。

被告曾海棠(64歲)昨日承認虐畜罪,裁判官斥責被告在公眾地方放置有毒雞肉,途經動物均有機會中毒。裁判官又謂,寵物狗及流浪狗同樣是生命,兩者皆須尊重,現索閱被告的背景及精神科醫生等報告,下月2日判刑,其間將他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情透露,姓周男村民住在元朗大樹下西路南坑排,住所建有圍牆。他與村民都養狗,但甚少讓狗隻進入圍牆內,狗隻多在村內遊蕩。本年9月7日早上,周離開住所時發現一頭流浪狗倒卧門前,口吐白沫,門前有膠袋,內有黑色物質。周報警,惟流浪狗終告死亡。

醒目男半夜監視揭發

為了尋兇,周於同月10日凌晨3時許登上兒子的座駕,停泊其住所附近,在車內監視。約45分鐘後,他發現被告腳踏單車現身,並停下從膠袋取出煮熟的雞肉,撒在周的住處門前,隨即離開。

周上前查看,發現雞肉表面有黑色物質,立即報警。警員到場調查時,剛巧被告再出現,周立即指出被告是疑犯。住在鄰村的被告直認三天前曾落毒,又謂「我俾狗追所以要毒狗」,雞肉混有殺蟲藥。

辯方指被告擔任公務員26年,曾在市政總署當二級工人,2002年退休,現時是校巴司機。辯方解釋,被告曾在晨運時遭流浪狗追逐而受傷,其妻去年亦試過踏單車時見到流浪狗而受驚跌倒,至今仍未痊癒。被告一時愚蠢犯案,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TMCC42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