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

談談韓國的狗肉文化:為何禁食狗肉爭議停不了? / 伍麒匡

週五 2018-06-29
原文連結在此: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57987
自去年動物保護組織Care控告富川市一間狗肉農場的經營人後,最近才被公開指,韓國法院破天荒作出屠宰狗隻作肉吃的行為違反法律的裁決。事件一出就重新掀起狗肉文化的爭議,不少關注動物權益的支持者(我也是)都開始觀望政府會為吃狗肉立下禁例,然而這個議題在韓國仍並非全面一致意識,反倒存在不同層面的矛盾。究竟他們對於狗肉文化的分歧是什麼?從何見得他們有著這樣的矛盾?

韓國輿論調查專門機構Real Meter於6月22日公佈了一項調查的結果,問日人月金主要針對是否贊成立法禁食狗肉。雖然不少動保組織陸續提倡禁吃狗肉,而且有不少年輕人表示沒吃過狗肉,而且不會吃狗肉,但數據顯示,贊成立法禁狗肉的有39.7%,反對立法的竟有51.1%。縱使比起2008年的數據,贊成立法的比率上升了10個百分點左右,但在民調中顯示出的,反對立法的仍佔多數。

回到議題本身,大部份主流論述均稱在韓國食狗肉,是合法的。不過,若審視回韓國政府多年來對於食品安全及衛生的法律條文及其演變,其實用「不違法,但不完全合法」形容韓國對於狗肉的法例會更為適合。

曾經於1984年,狗肉被政府定性為「令人厭惡的食物」,不過落下這定義的目的,一直被猜測為爭取1988年奧運會的主辦權而故意提升國家的「文明水平」。的而且確1988年後,政府開始對屠宰狗肉、狗肉店等沒有進行嚴格的規管,2001年的漢城(今首爾)市長更加表示不會在2002年世界盃期間出售狗肉。不過根據現今的食品衛生法,雖沒有嚴格執行食狗肉的限制,但法律明文規定任何食品的成分不能包括狗肉。除此之外,韓國的「畜產法」中指出,狗被歸類為「家畜」的一種,所以食狗肉並不違法。所以,違法就違法在於不能利用狗肉作製成食品,但直接食狗肉卻沒有被直接禁止。

本身韓國人相信,食狗肉能夠「以熱制熱」作為補身的食療,而且特別在一年之中最熱的時分進食而抑制燥熱。不過,隨著來自西方國家的動物權益運動開始提倡後,不少韓國的年輕人均對狗肉避之則吉,因為越來越多人視之為「不文明」、「蠻族」的文化,所以食狗肉的文化於韓國不斷式微。最顯著提倡韓國人不食狗肉的例子,就是1994年知名法國演員Brigitte Bardot向時任總統金泳三寫了一篇親筆信,要求總統想辦法杜絕韓國人野蠻地對待狗隻,否則將會抵制韓貨。

這亦可引伸作為一種後殖民主義的論述,除了受到美國式的意識形態滲透之外,日本對於韓國的殖民都可以解釋現今韓國人對狗肉持負面態度的原因。日本殖民統治韓國時,為了提升殖民地的文明程度,不斷要求韓國人跟隨日本的社會風氣及文化,利用他們的標準去定義文明。與此同時因為日本人不吃狗肉的關係,故對韓國食狗的文化非常歧視。若利用這個角度觀看韓國人反對食狗肉的原因,亦能看出背後所支撐的文化及政治因素。

而根據最近調查顯示,首爾市內售賣狗肉的食肆於10年間有4成已倒閉,由2005年的528間,跌到2014年的時329間。這調查更顯示受訪者中有4成沒食過狗肉。除了後殖民的角度之外,還有不少傳媒均在這二十年間大力報導狗肉店對狗隻殘酷虐待、狗隻生活於惡劣環境的新聞,使人聞風喪膽,直到2011年,韓國取消了狗肉節,2018年平昌冬奧前夕更關閉最大的狗肉市場,同時對餐廳作出資助以更換餐牌。不過,現今狗肉文化的最大爭議點,就是應否為此立法,禁止任何人進食狗肉。

出現「反對立法」多於「支持立法」的反差也好,我們在探究狗肉爭議時需要分清楚,是「贊成/反對食狗肉」及「贊成/反對立法食狗肉」屬於不同的層面,例如反對食狗肉,並不代表贊成立法食狗肉。這個推論大抵可以從韓國動保組織的數據中看出來,因為組織「動物解放浪潮」所發表的數據顯示,對食狗肉持反對意見的有46%,贊成的有18.5%,這正好與Real Meter的調查成對比。最主流的推測,可謂因為立法與個人行為存在界線的分別,我個人行為不支持,不代表就贊成用立法禁止其他人的權利。這種立場亦可以以支持「同志」與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分別作對比。雖說「個人即是政治」,但在不少情況下,會把個人層面(private sphere)與集體(public sphere)分得清清楚楚。

於我而言,作為一個關注動物權益的人,固然支持立法禁止食狗肉,同時亦非常反對狗肉文化。不過,我亦理解為何反對食狗肉同時,不會支持立法的原因。皆因單靠立法禁食狗肉並非真正能夠教育社會愛護動物的意識,而且牽涉一個更長遠的議題——食肉的文化如何產生。只能說,立法不是最好,但已是最好的做法,就動物議題去進行直接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