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

操普通話男虐貓罪成 還押候判 曾招認打貓逾 20 次 求情:客觀上有舒適環境畀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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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普通話、報稱「富二代」男子去年帶幼貓求診,獸醫診所職員見幼貓傷勢不尋常報警,男子否認虐貓。經審訊後,暫委裁判官朱文瀚今(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斥被告不能自圓其說,就有否打貓供詞多達 3 個版本,批評他「不盡不實、純屬砌詞」,其中稱為逗美女獸醫師開心才以「北方人的幽默」說笑打貓的版本,更令人「啼笑皆非」,「毫不猶豫地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稱被告悉心照顧貓隻,遭官指被告與警方錄影會面時,曾招認打貓逾 20 次,「係個 20 幾次無告到,善待呢點法庭唔接受」。辯方即回答,「但客觀上係有舒適環境畀隻貓,唔係狹窄地方,都係好嘅」,建議法庭先索感化令等報告,遭官拒絕,直言判監無可避免,下令先索取背景報告至 12 月 22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受襲幼貓「薯條」(圖片由愛協提供)

拒納被告供詞 官:明顯有不同版本

裁判官指,本案爭議點有二,即被告在獸醫診所內報稱打貓是否開玩笑,及被告有否虐貓。針對前者,被告先後交出三個版本,他早前出庭解釋,辯稱首次與警方的錄影口供,以為如內地公安般走程序,口供只是「意思意思」;第二次因被捕後翌日其案件通天,報道中的貓照片他肯定由警員拍攝,故不信任警察下沒再補充,在庭上即第三次版本,則稱只是想捉弄職員。(另見報道

裁判官批評,被告證供不能自圓其說,不相信警員作過警誡、被告簽過通知書的情況下,他會不知道口供將呈堂;也不認為「北方人的幽默」,即打貓玩笑可使女獸醫師開心或欣賞被告,反會令醫護人員更討厭,指被告「說法令人啼笑皆非」,直斥他「不盡不實,純屬砌詞」,故拒納其供詞。

診所片段見被告笑著示範打貓 官:不信當時在開玩笑

就被告有否虐貓,控方舉證包括獸醫診所內閉路電視片段。片段中,被告笑著向護士稱他打貓,「把牠撞牆」。女護士聞言驚訝,追問原因後轉述外籍女獸醫,「the cat pee in the wrong place」,被告即補充,「the cat pee and poo in the wrong place」,並旋即於半空中,大幅度揮動手臂對二人示範施虐動作。對此,被告供稱只是對職員開玩笑。(另見報道)

裁判官指,被告當時帶貓到醫院求診,不相信他當時開玩笑,反而襲擊貓隻是殘忍事,一點也不好笑,斥他在診所內只是以笑遮醜,掩飾虐貓的醜事。裁判官續指,當護士問他因何打貓時,被告直截了當說源於幼貓排泄問題,「即使求診,都不等於無構成虐畜」,裁定控方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毫不猶豫地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控方申幼貓交愛協看管

控方今申請受襲幼貓將交予愛協照顧,並向被告申索 2.8 萬元予愛協作醫療費及住宿費。裁判官押後判刑當日一併處理,以便辯方準備陳詞。愛協代表透露,如法庭判幼貓給愛協,將開放市民領養。

被告蘭天琪(27 歲,投資銀行財務顧問),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控罪指他於或約於 2020 年 11 月 21 日,在香港殘酷地打、惡待,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一隻動物,即一隻貓受不必要的痛苦。控方案情指,根據醫療報告,受虐貓隻左臉、頸部腫脹,下顎擦傷、不能咬合,並有有過度眨眼、瞳孔大小不一等問題。

案件編號:ESCC105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