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

五招虐貓 司機監一年

《東方日報》,2016/10/26

貨車男司機聲稱餵流浪貓時遭咬傷後怒不可遏,遂在後巷捕捉該隻貓後進行大報復,施以五毒招足足虐待貓兒兩小時,包括將牠放入箱內狂搖並用尖物插入箱內、起腳踢貓、扯貓尾、用繩綁着貓後腳「揈來揈去」,以及三度將貓拋高後「撻落地」等,其惡行因被閉路電視拍下而揭發。被告早前承認虐畜和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裁判官昨於粉嶺法院將他重囚一年。

裁判官嚴斥被告李兆恒(廿七歲)長時間殘忍虐待貓兒,為達到自己目的,而令貓兒感到無助、痛苦和恐懼;加上他被捕時身藏的匕首,具有一定殺傷力,必須將他重囚以懲。被告被控在今年五月廿七日凌晨三時許,在大埔廣福道虐待一隻貓至凌晨五時,之後才讓貓離去。兩日後他被警方拘捕時則身藏兩把匕首。

案件編號:FLCC 22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