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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動物福利法(民間草擬)」成員林進文
(獨媒特約報導)動物權益近年廣受關注,但本港法例被指過時,未能提供足夠保障,虐待動物事件仍經常發生。政府擬訂立《動物福利法》,現正進行研究。
民間爭取多年,終見立法曙光,本應值得高興;但「香港動物福利法(民間草擬)」成員林進文(German)批評政府的做法敷衍,捨難取易,沒有全面檢討香港的動物問題。民間草擬的動保法由30個團體聯署,他們將於星期日(1月20日)發起「我撐動保法,阻止政府 hea 立法」遊行,下午2時於中環遮打花園集會,遊行至公民廣場。German 表示並非反對是次立法,而是要求做得更好,「今次唔做好啲,又唔知要等幾耐下一次的修例」。
漁護署:研究加重罰則、引入照顧者責任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去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到將修訂與動物福利相關的法例,計劃於今年初進行公眾諮詢。漁護署回覆查詢指,現正參考國際經驗和趨勢,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擬備主要的方向和初步建議,當中包括引入對照顧動物的人士施加須謹慎照顧其動物責任的概念,及研究進一步加重觸犯有關法例的罰則。署方指,會在過程中考慮動物福利機構和相關持份者過往提出的意見,待有關檢討得出結論後,政府便會制訂立法建議,並徵詢持份者的意見。
早前傳媒報導指,政府擬訂立新的《動物福利法》取代《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新法例內容包括要求飼養者為動物提供合適的飲食、環境、治療等,而執法人員如有合理懷疑有人違例,可進入處所執法及帶走動物,違例者或會被禁於一段時間內飼養及接觸動物,或須在指定時間內作出改善。
民間多年來爭取修訂法例,加強保障動物。(資料圖片)
批政府敷衍 複雜就唔做
German 斥責新例並不全面,去年11月他曾就立法與政府部門進行閉門會議,提出民間意見,但未獲採納,「只不過係加入了我哋成個草擬的第一條『主人謹慎責任』,其他大部份的都沒有考慮」。
German 指出,民間草擬的動物福利法有四大方向,分別針對虐待動物、棄養動物、普及教育和動物權益。他指政府提出的「動物福利」與「動物權益」有所不同,前者只涵蓋基本生存條件,包括空間、疾病治療、糧食、不受到驚嚇,「即係將人類放喺監獄,只要餓唔死你,有病帶過隔離監獄睇醫生,你冇自由冇街去嘅,呢啲就係福利。」他認為社會進步,動物應享有更多權利,可是「政府仲係喺好 low-level 」。例如民間方案提倡禁止馬戲團表演,「有啲國家已經行咗十年,佢(指政府)先話去 review 」,「點解我哋唔可以行前一步,覺得啱嘅嘢咪去做囉!」
【民間草擬動物福利法部份重點】
- 限制人道毀滅
- 限制競賽馬匹被人道毀滅
- 為受發展影響的社區動物作終老規劃
- 禁售摺耳貓、曼基貓
- 所有貓隻須植入晶片
- 管制圈養動物
- 禁止馬戲團表演
- 監管農場動物福利
- 精神創傷可列為虐畜
- 交通應顧動物安全
至於提高刑罰方面,German 直言政府的回應「搞笑」,「(政府稱)人犯案的動機是不理性,不會考慮刑罰的結果而犯案,故提高刑罰不能解決問題。」他苦笑指「殺人都不理性㗎啦」,強調提高刑罰的目的是提高阻嚇作用。
German 亦提到按照普通法,舉證責任在於控方,但動物無法指證及搜證,虐待動物事件往往因證據不足而無法定罪,因此民間提倡將此類案件的舉證責任轉移至被告,但政府回覆指「咁我哋咪跟大陸法?」,拒絕接納建議。German 表示曾諮詢律師意見,香港的交通案件正是由辯方舉證,「司機懷疑衝紅燈,責任在於司機,控方講咩都要硬食,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冇衝紅燈。」
German 強調支持立法,只是不滿政府「太 hea 」。
盼有長遠規劃 集會爭取議員支持
「政府強調教育,但其實要改變社會制度,單靠教育是不會成功,要配合法例、刑罰,以及宣傳,才可以環環相扣去改變現況!」German 更直言政府偽善,「只是教育,但教育又不足,法例又唔改,你講你好想改變動物福利,我哋覺得係講大話囉!」他重申希望政府用心規劃,就落實民間建議制定時間表。
German 希望透過遊行引起公眾關注,「根本大部份愛動物的人士都不清楚此事,甚至冇機會發表意見!」但他也深明最終《動物福利法》能否通過,要視乎立法會議員的取態。目前已有多名民主派議員確認會出席周日遊行,包括毛孟靜、新民主同盟范國威、人民力量陳志全等。
被問到有否接觸建制派議員,German 坦言有所保留,「曾經試過被人代入我哋有政治背景,誤會我哋支持建制派,結果活動被拖垮咗。」他認為在動物福利議題上,市民對於建制派的信心不大,甚至怕被他們「調轉槍頭害一鑊」,而他希望透過遊行集會影響建制派的投票取態。
German 指出,法案擬於2019年底提交立法會,仍有時間作出改善,希望政府不要急於立法,要作更長遠的考慮,「將來仲多人養貓狗,理應考慮超越2019年的事。」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