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加強規管寵物買賣 如「攞正牌害動物」

《星島日報》,2012/11/13

政府去年加強規管寵物買賣,建議任何人士出售狗隻,須不同類別的申領牌照或許可證。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執行主席麥志豪反對有關修訂,形容向「業餘私人繁殖者」發牌,儼如開放寵物繁殖市場,「攞正牌去害動物賺大錢」。

漁護署去年底推出《加強規管寵物買賣以促進動物健康和福利》諮詢文件,規定私人寵物飼養者售賣狗隻時,須因應持有養有未絕育母狗數量,分別領取單次、甲類或乙類的牌照或許可證。

立會今諮詢團體有話說

麥志豪反對有關修訂,認為署方若認同私人繁殖場福利情況未如理想,卻建議向「業餘私人繁殖者」發牌開放寵物繁殖市場,讓他們「攞正牌去害動物賺大錢」,屬於自相矛盾。他認為,既然署方要促進動物健康和福利,根本不應容許任何人以玩票性繁殖寵物作圖利。

他指出,過去六年於獸醫診所每天接觸很多來源私人繁殖的寵物,大部分受害於近親繁殖及不衛生環境而帶病,多數有先天性畸形骨骼問題、神經問題及多種傳染病。他建議取消發出乙類牌照,任何人不可擁有五隻或以上未絕育的母狗作繁殖及出售牟利,而每隻母狗每年只可生育一次,三歲後必須絕育,而法例同時應涵蓋貓隻。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今午舉行諮詢大會,十八個關注動物權益的團體及人士將出席,對加強規管寵物買賣建議表達意見。

另稿:
流浪狗TNR試驗遭滑鐵盧 前特首提出被指假諮詢無處可推行

前特首曾蔭權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流浪狗「捕捉、絕育、放回」(TNR)試驗計畫。關注動物團體批評漁護署無心推動「前朝」政策,至今只在元朗、西貢及南丫島進行「假諮詢」,卻受村民及區議員反對,須另覓試點而一再拖延。團體於是申請李嘉誠基金的三十萬元,自行「複製」試驗計畫,先到西貢為流浪狗絕育。

二○一一至一二年《施政報告》提出「捕捉、絕育、放回」試驗計畫,其後漁護署定出由愛護動物護協會及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協助,於元朗下白泥、西貢濠涌、南丫島蘆鬚城三個試點,各為二十至三十隻流浪狗做TNR,試行三年檢討成效,再考慮會否推廣至十八區。

不過,漁護署最新回應指已就試驗計畫舉行逾十五次諮詢會,但受到大部分村民及當地區議員反對,故無法有關驗點進行,現須再覓合適試點。

早於三年前自發為獅子山流浪狗絕育的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執行主席麥志豪批評,漁護署於今年二月的諮詢會無諮詢文件、無詳細資料、無人知、出席者少,提問亦無回答,「成件事好流」猶如「假諮詢、擺姿勢」,且署方堅持以投訴數字多少定性計畫成功與否,「但無論有多少隻流浪狗,市民都可以投訴,根本無意思!」

他指政府由始至終不想涉足TNR,一味以區議會作「擋箭牌」,「特首話要建電梯,又不見諮詢區議會,這是官僚惡勢力、雙重標準!」至於今次推試驗計畫,他指署方「不斷吹風那個區不同意,我們信以為真,與南丫島區議商討,又到西貢宣傳教育,殊不知署方卻聲訊全無。」

「靠政府做TNR成功率微乎其微,但你不做,我偏要鬥氣做!」他今年成功申請李嘉誠基金三十萬元,決定自行「複製」政府的三年試驗計畫,八月收集數據,九月已正式在西貢起動,「政府假諮詢浪費時間,我們希望身體力行『逼』政府試行TNR。」

團體申請李嘉誠基金試行

立法會員議員陳克勤表示,試驗計畫試點推倒重來,政府須負上極大責任,「以往麥志豪曾到區議會簡報TNR獲得普遍支持,但同一議題,為何政府卻得不到支持呢?根本是不為也,非不能也!」他亦考慮將來於立法會上提出跟進修改《狂犬病條例》,讓民間可以參與TNR,減少流浪狗數目。

有份協助試行的愛護動物護協會回應,十多年來不斷爭取為狗隻做TNR均不獲批,現時每年只能五千多隻貓做TNR,「因為狗隻絕育必須打晶片,日後該狗隻若咬人,帶牠絕育的義工須負上法律責任」,對於試驗計畫至今未能推行,她坦言無奈又失望。

本港有十萬多流浪貓狗,但《狂犬病條例》規定任何人為狗隻絕育,必須同時注射疫苗、植入晶片、領牌,對該犬負上法律責任,不可遺棄。署方早前表示已徵詢律政司意見,可透過法律程序,豁免試驗計畫執行人員在三年試驗期內的相關法律責任,但若計畫引致市民財物受損或人命傷亡,市民有權向相關團體或人員提出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