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2012/11/14
政府正就加強規管寵物買賣進行公眾諮詢,除加重非法售賣狗隻罰則外,又建議新發三個新牌照,其中單次出售動物許可證,容許任何人出售單一狗隻。昨日立法會一個相關委員會中,大部分出席團體歡迎加重罰則,但有關注團體質疑容許任何人出售狗隻,做法形同將非法售賣狗隻合法化,當局亦未交代發牌條件及經營守則,憂慮非法售賣狗隻會影響公眾衞生。
現行法例規定,私人飼養寵物狗及其後代的售賣,毋須領牌,有商業繁殖者利用豁免權,以私人寵物名義掩飾經營,引致公眾衞生和動物福利等問題;政府上月發表諮詢文件,計劃用發牌來堵塞漏洞,日後任何人如售賣狗隻,均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同時加重非法售賣動物的最高罰款至十萬元以收阻嚇作用。
在昨日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有十九個團體發言,大部分贊成修例,期望當局能盡快公布細節,但針對新發三個新牌照,即甲類及乙類動物繁殖者牌照、以及私人狗主可申請單次動物出售許可證,公民黨動物權益關注組召集人黃哲希批評,有關發牌條件及經營者守則未見詳細交代,憂慮任何人都可申請牌照,把非法變合法化,又批評本港動物福利法例過時,追不上其他國家。
自由黨寵物權益關注組王家祺亦指,現時監管漏洞太多,例如名為領養實質交易,而內地走私狗隻也十分嚴重,希望將相關情況納入執法範圍監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回應指,有關細節及內容,最快明年第二季擬訂,再提交立法會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