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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向本會求助並希望多些人關注在 Facebook 上某一群組內有人正售賣綠海龜的幼體,該貼以淡水養定、食魚糧等飼養方便作為賣點。
在內地、甚至香港的通菜街在多年前已有賣綠海龜的幼體作為寵物,對我們而言,這已不算是新聞,但當時人們也會認為海龜必須用海水、人工海水甚至用沖廁用的鹹水來飼養的。可是,近幾年在內地所賣的綠海龜幼體聲稱已被淡化,意即可用淡水來飼養,這是增加銷售的一種手法。
在技術上,我們飼養爬行動物首要條件是盡量模仿自然環境,用淡水來飼養海龜在技術上已錯誤。由古海龜開始,現今海龜已有幾千萬年進化史,牠們完全適應了海水,龜販為了「出貨」而訛稱所謂淡化成功,而成功的理據是建基於現在還未死。
海龜並不是廣鹽性動物,沒有淡水與海水的滲透調節機制的轉換,所以不應該在淡水中飼養,這種飼養方式對動物是慢性的損害,雖然短時間內不會死亡,但肯定壽命不會長的,會逐步出現身體健康方面的問題。並且,淡水浮力不及鹹水,牠們要比平時用更多的力氣向上游。
雖然香港在動物入口方面比起很多國家已較自由,但綠海龜屬於本地保護物種,亦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 內的物種,在一般情況下,有關的商業貿易已被禁止。因此,以這種網上形式銷售,大多數也是不合法,亦可能已觸犯香港法例第 586 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和 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另一方面,用淡水來飼養海龜是種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的行為而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這亦可能已觸犯香港法例第 169 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即使買賣雙方也不珍惜牠們,但也不應該把牠們作為實驗品或玩具般的看待。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物以報天。對於海龜的來源,是否偷蛋再以人工孵化或是直接捉龜、甚至是非法繁殖場所繁殖出來的,我們無從得知,但可以肯定的,獵捕野生動物和養大後的胡亂放生會影響生態環境。任何人士若發現這類廣告,可直接向漁農自然護理署舉報,不需在網上 share,以免打草驚蛇。
筆者:Anthony Yeung,Anthony 為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的創辦人及香港兩棲及爬行動物保育基金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