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

動物政綱常餐A / 麥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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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com】立法會大選在即,竟然讓我感到有點「動保抬頭」的感覺。

只不過是四年前的事,上一屆的立法會候選人有動物政綱的寥寥可數,記憶中泛民陣營只有毛孟靜、慢必,建制派就只有陳克勤。也有些像何俊仁會提一兩句動物的,都只是聊備一格,算不上是什麼政綱。 這並不可以直接理解為候選人不重視動物,反而應該曲線理解為社會不重視動物,即是「動物冇票」。在選舉的關鍵時刻主打政綱必須要是急選民所急,由民主到房屋到教育到醫療到交通就是怎也輪不到動物。

今年的情況可以說是大不同了。 我敢相信大部份候選人都會有所謂「動物政綱」。即使很多從來不關心動物的政黨或政治人物,都會來探橋問路,或開始在一些動保場合曝光,或先試試水溫的出一兩個post博博like。這些「新手」不難辨認,如果動保政綱是一個常餐,「動物警察」通常是餐A的第一項,因為這是最大路最安全沒太大爭議的議題,誰都會喊「嚴懲虐畜兇徒!尊重生命!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小動物被殘害夠sensational,又搶眼球,搶LIKE最有效率。動物警察可以一直掛在口邊,到萬一有天警方真的開緣燈,就可以舉腳說「成功爭取」。這簡直是動物政綱中最低消費亦最受歡迎的入門議題。

但「動物選民」必須要心清眼亮,有些朋友是一路走來,多年來爭取動物警察始終如一的。也有些是選舉年才出來喊喊口號,說不出成立動物警察的所以然,沒有指出法例的漏洞、政府政策的缺失,也不能提出具體的方案。這些候選人,我們要「另眼相看」。

常餐的另一熱門選項是寵物公園,但將區內一個寵物公園變成兩個寵物公園其實是那門子的動物權益呢?寵物公園本身已是對動物的隔離政策,誰會有識見指出社區內應人狗共融,動物也有權享用公共設施,宜管不宜禁。

當然餐飲必定會有TNVR — 「捕捉、絕育、防疫、放回」。起碼幾個較大的民間團體已在自費推行,政府也推出了試驗計劃,應錯不到那裡!但選民必須明察秋毫,認清是否有人一邊支持TNVR,另一邊他的黨友卻拉BANNER向市民邀功「成功捕捉流浪狗」。

其他可能還有「監管寵物火化」、「監管寵物食品」之類的選擇,也還不賴。但動物選民更加要留意一些真正「動物權益」的議題。是否有候選人有承擔地提出「香港動物零買賣」的願景,反對139B的修訂,堅決打擊私人住家繁殖。 反對水族館動物園困養動物(即是反海洋公園反動植物公園)!保衛中華白海豚向第三跑說不!勾劃成立動保署的藍圖,讓動物政策脫離食衛局,從此動物不再是「衛生」問題,而是「生命」議題。 甚至修改法例,將動物正名為有感知的生命,而不是死物,不是商品。

如果你看見有這樣的動物政綱,這位候選人必然是一位有視野的動保勇士,請用你手上的一票,推他進入議會,做動物的代議士!

請不要隨隨便便給動物一份常餐,牠們配得到更豐富的。但如果候選人連餐A都欠奉,愛護動物的你,請收起你寶貴的一票吧!

文:麥志豪
(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多棲動物,人面獸心。 活到中年,才絕望地明白最愛的還是動物,最弱勢的也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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