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6/8/5
慈雲山慈正邨正泰樓對開,星期四凌晨1時許,數名青年閒聊期間,發現一名30歲姓江女子拖狗散步,因松鼠狗不聽話,不肯返回大廈,女子喝斥無果,將松鼠狗棄於大廈外,自己返回大廈大堂。
青年不忍松鼠狗獨留大廈外,數分鐘後他們開門,江女捉起牠進入大廈,其後又返回大廈,發脾氣撕毀不准養狗的告示。青年向江女稱,若不想養該頭松鼠狗,可以轉售給他們。但江女仍然激動,聲稱「要死都要同隻狗一齊死」,又自稱有精神病及早兩周喪母。
青年指她抱起松鼠狗進入升降機,在升降機內掟狗落地,再抱起松鼠狗返回單位。青年指松鼠狗當時已嚇到成身打震,疑她虐狗於是報警。
警員到場調查,在單位尋獲江女及松鼠狗,指松鼠狗沒有受傷,又翻查大堂閉路電視,角度上並無顯示松鼠狗被掟落地,而是自己跳落地,沒有受傷,案件列爭執及發現精神有問題人士處理。江女聲稱不適送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