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5/6/14
人妻疑欠廿萬賭債,為「撲水」偷丈夫五十萬元名龜變賣!中年婦疑因嗜賭致債台高築,為籌錢還債,不惜聯同內地友人,設局盜取丈夫的心愛名龜變賣抵債,期間更刻意向丈夫訛稱外出購物,製造不在場證據。丈夫不虞有詐,當發現愛龜失蹤,以為有竊賊入屋,隨即報警,詎料警方調查後,揭發原來家賊所為,將婦人及其友人拘捕。
被捕婦人姓陳(卅七歲),報稱主婦,姓謝(卅八歲)男友人為內地人,報稱車行維修員。陳與丈夫居於下環街,陳的丈夫在住所天台,飼養了廿二隻總值約五十萬元的心愛名龜,當中包括有石金錢龜、金錢龜等。據悉,婦人先將天台閉路電視關閉,然後用桶將龜裝走交予友人,回家後佯裝外出購物,企圖製造不在場證據,實情會合友人到寵物店和水族館變賣名龜,獲得約七萬七千元,其中六萬元用作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