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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
近日,公共屋邨風聲鶴唳,房屋署瘋狂驅趕屋邨內沒有登記的狗隻,在臉書「爭取公屋居屋合法飼養狗隻」群組留言可見,公屋住戶為避房署查狗或將狗隻暫托親友家,或寄養於寵物店,這是留回頭路的做法,另一些不公開說的,很可能是含淚送到漁護署,讓犬隻在鐵窗下等死……動物是家庭成員。房署此等手法,與奪人子女拆人家庭並無二置。公屋應否允許養狗?這問題非常複雜,牽涉以人為本還是動物權益優先的價值判斷。這裡,不探討此問題,但房署新一波公屋驅狗手段之卑鄙,在社會造成之破壞力,遠遠超出狗隻造成的噪音及衛生問題,這些官僚目前做的,是扭曲一代人的價值,一代人和動物的倫理關係。
根據五月二十八日《蘋果日報》報導,沙田及天水圍居民指出,從五月初開始,房署開始嚴打居民養狗,「除了逐層洗樓外,更加播放狗吠聲引誘狗隻現身」,報導更引述居民批評房署這種捉狗方式:「如果佢哋(房署)要查,點解唔用正常手法,要用賤招」。播放狗吠錄音,想刺激單位內狗隻吠叫,使動物行藏畢露,屋主無所逃遁。於是,房署職員便可以馬上敲門、警告、發信,應該還拍下不少罪證。
正如上文提及,應否賦予公屋住戶飼狗合法權,問題很複雜。然而,不管如何,房署目前這種驅狗手段,極之卑鄙。狗隻在公屋被投訴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發出吠聲干擾其他住戶。先不談其他打麻雀夫妻吵架嬰兒叫喊同樣會製作噪音,為何不以驅趕處理。這文,我們談公屋內的倫理關係,這裡指的倫理對象,包括人和動物。本來,絕大部分鄰里爭議,除了祭出規章,更合適的是透過教育和協調等方式去處理,猶如內地當街打狗的問題,若能加以協調,也不必次次見血。因此,房署遇到狗隻居住公屋問題時,可否有計劃系統地居間協調,使飼主與狗之間,飼主與鄰居之間,還有鄰居與狗隻之間,都可能蓄養成一種和諧的倫理關係,這不也是近年社會期待的人和動物共融的文明城市的模態?
然而,房署並沒有選擇給人和動物共融留下多一些空間,讓他們互相適應,或是多想一些方法讓他們互相適應,卻動輒祭出法規。法規也不是最要命的,房署目前做法最壞的是扭曲倫理價值,他們採取戰場上你死我活的方式,播放狗吠錄音使誘敵現身,將動物當作敵人,將屋主當作犯人;據《香港動物報》報導,六月二日,天水圍天頌苑管業處於屋苑內張貼通告,除了表示已入稟禁制某住戶要求他必須將狗隻遷離、並承擔訴訟費和律師費之外,並鼓勵鄰里間互相舉報,儼如在公共屋邨製造白色恐怖。以上等等行為,就是今天房署對待動物的態度。
有人批評,公屋居民違規養狗,本來就不值得同情,此話也許有理。然而,文明社會之可貴,在於懂得在法律和倫理之間找到契合點,而非守規因循,更何況,今天台灣的國宅和新加坡的組屋也開始有條件允許飼養狗隻,房署是否也到了檢討目前動物政策的時候呢?!
本文刊於六月十七日《明報》世紀版,標題為「房署絕招:狗吠聲播放器」
近日,公共屋邨風聲鶴唳,房屋署瘋狂驅趕屋邨內沒有登記的狗隻,在臉書「爭取公屋居屋合法飼養狗隻」群組留言可見,公屋住戶為避房署查狗或將狗隻暫托親友家,或寄養於寵物店,這是留回頭路的做法,另一些不公開說的,很可能是含淚送到漁護署,讓犬隻在鐵窗下等死……動物是家庭成員。房署此等手法,與奪人子女拆人家庭並無二置。公屋應否允許養狗?這問題非常複雜,牽涉以人為本還是動物權益優先的價值判斷。這裡,不探討此問題,但房署新一波公屋驅狗手段之卑鄙,在社會造成之破壞力,遠遠超出狗隻造成的噪音及衛生問題,這些官僚目前做的,是扭曲一代人的價值,一代人和動物的倫理關係。
根據五月二十八日《蘋果日報》報導,沙田及天水圍居民指出,從五月初開始,房署開始嚴打居民養狗,「除了逐層洗樓外,更加播放狗吠聲引誘狗隻現身」,報導更引述居民批評房署這種捉狗方式:「如果佢哋(房署)要查,點解唔用正常手法,要用賤招」。播放狗吠錄音,想刺激單位內狗隻吠叫,使動物行藏畢露,屋主無所逃遁。於是,房署職員便可以馬上敲門、警告、發信,應該還拍下不少罪證。
正如上文提及,應否賦予公屋住戶飼狗合法權,問題很複雜。然而,不管如何,房署目前這種驅狗手段,極之卑鄙。狗隻在公屋被投訴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發出吠聲干擾其他住戶。先不談其他打麻雀夫妻吵架嬰兒叫喊同樣會製作噪音,為何不以驅趕處理。這文,我們談公屋內的倫理關係,這裡指的倫理對象,包括人和動物。本來,絕大部分鄰里爭議,除了祭出規章,更合適的是透過教育和協調等方式去處理,猶如內地當街打狗的問題,若能加以協調,也不必次次見血。因此,房署遇到狗隻居住公屋問題時,可否有計劃系統地居間協調,使飼主與狗之間,飼主與鄰居之間,還有鄰居與狗隻之間,都可能蓄養成一種和諧的倫理關係,這不也是近年社會期待的人和動物共融的文明城市的模態?
然而,房署並沒有選擇給人和動物共融留下多一些空間,讓他們互相適應,或是多想一些方法讓他們互相適應,卻動輒祭出法規。法規也不是最要命的,房署目前做法最壞的是扭曲倫理價值,他們採取戰場上你死我活的方式,播放狗吠錄音使誘敵現身,將動物當作敵人,將屋主當作犯人;據《香港動物報》報導,六月二日,天水圍天頌苑管業處於屋苑內張貼通告,除了表示已入稟禁制某住戶要求他必須將狗隻遷離、並承擔訴訟費和律師費之外,並鼓勵鄰里間互相舉報,儼如在公共屋邨製造白色恐怖。以上等等行為,就是今天房署對待動物的態度。
有人批評,公屋居民違規養狗,本來就不值得同情,此話也許有理。然而,文明社會之可貴,在於懂得在法律和倫理之間找到契合點,而非守規因循,更何況,今天台灣的國宅和新加坡的組屋也開始有條件允許飼養狗隻,房署是否也到了檢討目前動物政策的時候呢?!
本文刊於六月十七日《明報》世紀版,標題為「房署絕招:狗吠聲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