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蕭士塔/台南報導
過去動保處常接獲民眾檢舉,有飼主於嚴寒冬天將狗綁在戶外或騎樓,沒有任何遮蔽禦寒,動保法雖有規定卻沒有罰則,動保人員只能勸導改善。有鑑於此,《動保法》完成修訂於去年2月4日公告施行,其中第5條第2項條文規定,飼主對於所管領的動物,必須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及適量的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違者經調查屬實,請飼主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3000元至15000元罰款。
為寵物禦寒的方法很多,最直接且避免被檢舉的方法是暫時養在室內,如環境不允許,也要在籠舍覆蓋禦寒材質,提供保暖的被褥衣物供寵物窩藏,也有飼主為狗穿衣物,尤其是短毛狗及高齡老狗更需要強化保暖。講究的飼主除為狗穿衣外,還穿鞋保暖。
寒冬除了疏於為寵物禦寒的飼主可能被檢舉受罰外,養貓的民眾也要小心門禁,不要讓貓翹家,因為怕冷的貓夜間常會躲進汽車引擎室取暖,隔天車主發動時常會絞傷貓,嚴重者甚至死亡,動保處呼籲在發動時先拍拍引擎蓋,嚇走窩藏取暖的貓。
躲在引擎室的貓除了被絞傷,也可能引來狗群攻擊,台南市前兩年的冬天就發生「狗群攻擊車輛」的怪事,保險桿被咬破,輪弧及擋泥板脫落,引擎室的電線整綑被咬斷拉出,輪胎及鋁圈咬痕清晰可見,引擎蓋上更是傷痕累累。一開始車主及警方都不知道為何會發生「狗咬車」這等怪事,經動保人員解釋才知道原兇是怕冷的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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