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6/1/14
無業少女獨留五犬在家回內地,包租公一周後上門追租,發現屋內傳出惡臭,報警將五頭嚴重營養不良的犬隻救出。少女兩個月後始回港,早前承認虐畜,昨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及罰款2,000元。
裁判官劉綺雲昨判刑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案發時面對與男友分手、失業找工作及需赴內地出席喪禮,認為吳以不成熟手法處理事情,上述刑罰已足以反映案情嚴重性。
現為倉務員的吳潤琪(22歲)於去年7月將一隻母狗及四隻幼犬留在元朗馬田壆的村屋。
案件編號:TMCC35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