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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用「皮草」一語,是因為毛皮不是「草」)
毛皮時裝之不道德,已是常識。間中有女士穿著,一般都限於隆重場合(雖然我依然不同意毛皮等如隆重。本文指的是高貴毛皮,非平價的真貓毛兔毛)。然而某劉姓女星卻把毛皮穿成日常服;近日一輯照片,她身穿一件臃腫的毛皮背心,內裡一件中袖薄身上衣,可見天氣不冷;照片背景亦非甚麼典禮,而某個普通的室內。團體多次的質疑,譴責,似乎對劉女士毫無影響。當然,穿毛皮時裝又非刑事罪行,你管你罵,人家仍照穿無誤。
演藝界人對輿論,通常都是敏感的。劉女士因毛皮服而成「負皮王」,不少人說她口說信佛,身穿毛皮,言行矛盾。但這些批評,似乎不能改變她半分。記得以前有所謂「才女」者,上載了一張穿毛皮的照片,引來指責,最後也得道歉。為甚麼劉女士卻無動於衷?我們不得不思考:她真的覺得毛皮很漂亮高貴嗎?她真的不知毛皮的製作過程有多殘忍?她真的不在乎別人談論?還是,劉女士穿毛皮,有更多的理由?
或許,在香港人心中,劉女士只屬於演藝界;她拍電視劇出身,然後拍了很多電影,演技和努力受認同。不過,近年她的拍戲量已大減。娛樂版上多見她出席各大國品牌的開幕儀式、酒會、公關活動;身邊的不是她那位低調的影帝丈夫,而是富豪名媛等「上流」社會人物。她在國內有夜店、餐廳等生意,也提過愛投資玉石珠寶等。
換句話說,劉女士如今是個「公關人」、「生意人」,多於演藝人。
公關人生意人講形象,演藝人也講形象。演藝人面對的是公眾,公關人生意人面對的是客戶。劉女士出席毛皮服品牌活動,估計是有酬的,甚至她平時穿的毛皮服,都可能是贊助商提供的。她的夜店、餐廳,做的是「上流社會」的生意,而非我等窮L。對那個圈子的人來說,物質就是精神;有多少物質的,就有多少人脈;有多少人脈,就有多少生意,多少權力。穿毛皮除為了向贊助商交代,更為了向同一個圈子的生意人展示實力;她身上的毛皮,和腳上的小羊皮鞋、手上的鱷魚皮手袋一樣,是呈現金權與野心的道具,和品味、倫理一點關係也沒有。甚至,劉女士之信佛,也是形象工程吧:把「慈悲」、「感恩」掛在口邊,你也不可能得罪人,也不可能說錯話。間中和高僧合個照,做個胸前合什的手勢,是一眾富商(包括劉女士)的公餘活動—這不就是「富而好禮」、「發財立品」的示範嗎?(何況某些高僧本身也可能是富豪一名?)
劉女士穿毛皮,其背後意義比表面看到的複雜太多了。我們反過來,看看另一位女星莫文蔚,她是愛護動物協會反毛皮衣服的代言人,那不但代表她不穿毛皮,更代表她將失去許多國際品牌的廣告酬金。名利場中,物欲便是道德,虛偽便是情真。穿毛皮根本不是如劉女士所言的「個人選擇」,而是金權世界的運作。她與王大導、荷蘭叻等人一樣,不會在乎一般人的評論,他們眼中的甚至不是「中環價值」,而是「金權下的大中華價值」。在那個世界裡,成王敗寇,沒有任何同情;那裡所剝削的,是動物的肉身與人類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