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星期二

政府粗疏立法貓狗續被虐殺

《東方日報》,2018/12/31

動物福利日益受關注,但本港的法例及執法步伐未能跟上,捕獸器夾狗、小貓小狗被人「當波踢」或毒殺等慘劇一再發生。據了解,政府擬訂立全新的《動物福利法》,以取代現行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新法例將引入「照顧者責任」,棄養動物即屬違法,亦規定須為動物提供合適環境及飼料。不過,新例未見增加罰則及成立動物警察,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阻嚇力成疑、形同虛設;不同團體及寵物主人更擔心,本港租金高昂,居住或舖面面積有限,新例對「合適環境」定義過嚴,恐令他們失去飼養動物的權利,甚至誤墮法網。

施政報告早前稱正就修訂動物福利擬備相關法例,據悉食物及衞生局轄下的漁農自然護理署已就動物福利立法完成初步研究,署方承認目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對保障動物福利有所不足,建議另行訂立《動物福利法》取代。

新法例核心為「照顧者責任」,規定必須為動物提供合適環境及飼料、保護動物免受傷害、動物生病須提供治療,又特別列明遺棄動物屬違反照顧者責任,而所有違反照顧者責任的行為均屬觸犯法例。至於新例涵蓋的對象,包括動物主人、所有長期或暫時照顧動物的負責人或監管人。

罰則無提高 執法部門權責不清

執法方面,新法例容許執法人員在合理懷疑有人違反照顧者責任,或令動物受苦時,有權進入處所執法,並可即場帶走動物確保安全。而日後法官可依例限制違例者於一段時間內禁養動物,包括與他人共養,運送或接觸動物均不可。另外,如有人違反動物福利,政府亦可向該人發出「改善指令」,要求在指定時間內作出改善。政府計劃明年初進行公眾諮詢,最快明年底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

不過,新例仍有多個關鍵部分未清楚交代,惹來疑慮。其中會否提高罰則,當局僅稱會作研究,對動物警察更是隻字未提,亦未交代由哪一個部門執法。照顧者責任中「合適環境」及「膳食」等定義未有具體列明,僅稱日後將由漁護署訂立,但寵物主人、業界及動物團體均憂慮「合適環境」會列明須為動物提供多少活動空間,勢嚴重影響飼養寵物權利及業界營運。

警方今年四月中宣布在全港二十二個設有刑事調查隊的警區,設立專責調查隊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截至九月有關專責調查隊共處理五十七宗懷疑殘酷對待動物案,當中二十二宗已經偵破。今年首半年,警方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提出十一宗檢控,相關被定罪人士分別被判處監禁兩個月至一年。

議員促警方成立專責隊伍查案

鑑於上述專責調查隊的警員仍要兼顧爆竊、傷人等嚴重罪案,始終並非由專責隊伍組成的「動物警察」,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認為,新例應確立動物執法人員的權力,正式成立專責的動物警察,並讓他們擁有獨立搜證和調查權等。鄺又指,現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罰則過輕為人詬病,多年來虐畜者往往獲輕判,最重只判監一年,直言假如不提高罰則,新例欠阻嚇力恐形同虛設。

愛護動物協會動物福利總監侯安娜表示,英國已將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提升至監禁五年,認為本港可效法,但強調教育市民才是最重要。

另稿:
百呎劏房養五貓 貓奴憂被新例趕絕

本港樓價高昂,租金亦水漲船高,不少人居於納米單位,寵物成為他們重要的家庭成員。然而,政府擬訂《動物福利法》中的「照顧者責任」,規定須為動物提供合適環境,有居於劏房的「貓奴」恐新例會令其無法與愛貓共住。寵物業界亦稱,倘立例指明動物的活動空間,等同趕絕寵物店。

現年四十四歲的Winnie居於土瓜灣一間面積約一百呎的劏房,有五隻貓和一隻雀。Winnie說,五隻貓都是領養或從街上執回來,其中一隻小黑貓僅三個月大,Winnie的單位「一眼睇晒」,門口旁是僅夠容納洗手盆的「廚房」,旁邊是廁所,廳不足五十呎,其餘空間只夠放一張床。但是細小空間仍滿足五隻貓的基本需要,貓沙、飼盤及休息地方均齊全。

無能力搬大屋 隨時墮法網

Winnie說,新例規定動物要有活動空間的原意是好,但必須考慮本港樓價極貴的特殊情況,「我冇可能再搬大啲」,她擔心新例下自己會墮入法網,甚至被迫與愛貓分開。
香港寵物業商會秘書長馮建昌指,本港舖租高昂,寵物店面積有限,不少只有五百多呎,假如立例規定要為每隻動物提供指定活動空間,等如將寵物業趕盡殺絕,「如果成間舖放得三、四隻狗,點樣做生意呢?」該會副會長馮偉鴻指,寵物業應獲豁免有關要求,強調出售的寵物只在店內短暫居住,「應該規管買家先啱,動物要跟佢哋成世。」

動物團體憂法例規管過嚴

接收棄養貓狗的動物團體阿棍屋負責人謝婉儀亦指,如法例規定的動物活動空間過嚴,恐令接收的動物數量大減,「令我們救少了流浪貓狗」。她希望動物團體可在新例中有關部分獲寬鬆處理甚至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