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

「香港野」專頁指「野狗」威脅野生動物須除去 動保界指人類才是罪魁禍首不應諉過狗狗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8/12/10/12101/
由一班攝影師及生態學人士組成的「香港野」專頁,今日發出題為「野狗帶來的禍害」文章,指控流浪狗「嗜血」,「會以追殺和捕捉小動物為樂」,更指「我們需要更快地除去牠們」。有關言論因引來很多網民不滿,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強調香港沒「野狗」,只有被遺棄的社區狗,並指無論是社區狗或野生動物受傷害,很多時罪魁禍首都是人類,「我們不能將責任推在動物身上」。

「香港野」專頁其後在帖中補充,稱發文只是想強調野生動物受到威脅,應先教育大家不要遺棄狗隻,執法阻止棄養,並考慮如何解決野狗,不能留牠們在野外威脅野生動物。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認為「香港野」的說法有謬誤,首先香港並沒有「野狗」,香港只有在社區被遺棄的狗或用看守場地的狗,「好像我們幫的獅子山狗,都是人為遺棄的狗」。他強調沒數據支持野生動物被狗傷害,「而且認為誰傷害誰就要死,是最大謬誤,動物世界不是這樣,例如獅子傷害鹿,是否獅子就要死?」

麥志豪認為,無論是社區動物或野生動物被傷害,最大的罪魁禍首都是人類,「是人類做的事情令動物受傷害,我們不能將責任推在動物身上。」對於「香港野」反對狗狗「捕捉、絕育、放回」(TNR)的做法,麥志豪指即使TNR效率不高,都一定要繼續做,因為這是目前較好控制狗狗數目的做法。

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Roni表示,無論是社區狗或野生動物,其實都是動物和生命,都應該尊重,「我們覺得所有動物都是平等,不應分哪些動物高等一些。」他強調不應區分野生動物、社區動物和農場動物,牠們都是動物,都應受到尊重,將動物區分只是以人為本的想法。

香港動物報創辦人梁美寶指,「野狗」是過時的稱呼,連漁護署也在近年文件改為流浪狗。她批評「香港野」說法是抹黑社區狗,令人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