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

為證愛護動物  po帶狗入機場相  陳凱欣自揭違規黑歷史

《蘋果日報》,2018/11/30

昨日先至係第二日做議員嘅建制派陳凱欣真係「突破界限」,繼前日喺立法會大樓違規同屋企人喺禁區影相,噚日佢諗住出po澄清自己關注動物權益,點知反而自揭自己當年原來已違法。究竟佢條界限喺邊㗎?

「當時唔知道」有冇違規

是咁的,fb專頁「愛動物.零虐畜」日前出po話,競選期間有義工問過陳凱欣會唔會反對撥款畀漁護署去撲殺流浪動物,點知陳凱欣嘴藐藐唔答,義工再三追問佢先肯話漁護署咁做自然有佢理由,仲話流浪動物過多咪要做嘢囉。

陳凱欣咁嘅態度,當然激嬲咗一班愛護動物嘅朋友,於是連日喺網上聲討佢。可能見勢色唔對,陳凱欣噚日就出po聲稱自己「一直關注動物權益」,仲一嘢講番17年前自己收養咗流浪狗Lucky,對身體有殘障嘅Lucky不離不棄云云,強調有關指控係無中生有、絕非事實。

陳凱欣呢個po未能平息網民憤怒,繼續同佢對質,卒之逼到佢講明如果立會有撥款撲殺流浪動物呢個議程,佢「一定反對」。當大家以為事件告一段落,睇番陳凱欣同Lucky嘅合照時又發現,其中一張係佢喺機場拖住Lucky,仲寫明「每次採訪出差,Lucky也送行」。

不過根據《機場管理局附例》第23條(1),未經機管局批准係唔可以帶動物入客運大樓,除非係警犬、導盲犬之類,或者隻狗係準備上飛機或啱啱落機喇,既然陳凱欣話Lucky係去送機,唔知佢事先有冇同機管局申請呢?八方喺立法會見到陳凱欣,講返起帶Lucky入機場件事,佢即話希望個焦點放返去有人抹黑佢嗰度,至於當年有冇違規呢,佢一句「當時唔知道」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