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9/1/10
澳門逸園去年因未能在限期前領回狗場內的格力犬,當局按《動物保護法》開展控訴程序進行檢控。市政署已完成逸園遺棄動物的處罰程序,確定對逸園遺棄格力犬處以每隻五萬澳門元罰款,涉款合共二千五百萬澳門元,逸園已全數繳納。同時,園方需繼續支付因飼養格力犬所產生費用,截至上月共繳交五百多萬澳門元。
191隻已獲領養
市政署表示,正持續安排領養格力犬的工作,且進展順利,爭取於今年五月完成。截至昨日,已有一百九十一隻格力犬獲分批領養,其中六隻在澳門被領養,另外一百八十隻送往美國、五隻到意大利,目前尚有三百一十隻格力犬於狗場內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