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7日星期四

內地漢千元兜售「原塊狗皮」被捕

《蘋果日報》,2019/2/7

有市民在大年初一傍晚,發現一名男子於元朗裕景坊兜售疑似「原塊狗皮」,遂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拘捕一名67歲魏姓內地男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無牌販賣」及「阻街」,並已撿走該塊毛皮作檢驗。愛護動物協會近兩年曾接獲三宗疑似動物毛皮產品的報案,但因難以判斷毛皮是人造還是來自動物,報案最後均無法立案。

毛皮頭部輪廓完整狀甚恐怖

有網民昨晚於fb群組「PLAY HARD玩硬」上載兩張照片,指有人以1,000元出售狗皮,其中一張拍攝到男子所販賣的一大塊動物毛皮,毛皮呈棕黑色、頭部輪廓完整,疑似是完整狗皮,狀甚恐怖;另一張相片則顯示有數名警員到場處理事件。

警方回覆《蘋果》查詢,指於大年初一晚上6時48分收到市民報案,並到場拘捕一名67歲、名為「魏X帆」的內地男子,被指販賣玉石及懷疑動物毛皮,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無牌販賣及阻街,並已撿走該塊毛皮作檢驗。至於何時才有檢驗結果,警方指不清楚。

根據香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規例》規定,任何人除非獲發漁農自然護理署許可證,否則一概不得將動物、動物屍體或產品輸入香港,違反者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一年。

事件激起網民憤怒,紛紛批評事件過份及殘忍,「買賣動物皮嘅人,都要罰!」亦有網民感嘆這就是「中港融合」的後果,「香港溶(融)入大灣區!」

香港動物福利法(民間統籌)外務統籌麥淑貞指,即使涉事動物毛皮屬於狗皮,亦難以得知是否從內地運入,「但其實喺大陸運落嚟,都係好容易嘅一件事」。她批評現時沒有相關法例,指明不可售賣貓狗毛皮產品,變相未能杜絕相關事件再次發生。

「給狗狗一個家」幹事林進文則指,單憑肉眼很難證實那塊是否屬於狗皮,但他更關注的是涉事動物是否活生生被剝皮。他指《動物福利法》包括精神傷害,認為如果動物是被活生生地虐待,應對犯事者加重刑罰。惟政府對立法仍「避得就避」。

愛協兩年接三舉報無一立案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指,近兩年曾接獲三宗疑似動物毛皮產品的報案。愛協接獲有關產品後,再轉送至港大化驗所檢驗毛皮真偽,包括以遺傳基因技術和用顯微鏡觀察毛髮結構,以鑑定物種。

但毛皮的動物組織和遺傳基因或在加工處理過程中已被破壞,故難以判斷毛皮是人造還是來自動物;即使是真毛皮,亦難以判斷其品種,故難再交由警方或漁農自然護理署作進一步檢控,三宗報案最後均無法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