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4/1/15
啤酒女郎為了搬往與不愛狗的男友同居,狠心將所飼養的貴婦狗獨留在舊居近一個月,又不提供足夠食水和食物,最後因單位滿布動物便溺傳出惡臭而遭鄰居揭發報警。被告昨在觀塘法院承認虐畜罪,被判監兩個月但緩刑兩年。
被告邱美玲(廿四歲)承認於去年五月初至五月三十日期間,將一隻貴婦狗禁閉在黃大仙杏林街的單位內,卻無提供足夠的食物和清水,導致貴婦狗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被告昨被警方押上法庭,辯方解釋被告被捕後獲准保釋,但她因早前換了電話號碼無通知警方,令警方無法聯絡到她,惹起棄保疑雲,被告前日凌晨才再被捕。被告昨仍穿着被捕時的薄毛衣及超短裙,在寒冷天氣露出一雙長腿。
獨留犬缺糧水近月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五月搬去與男友同居,因男友不喜歡狗,被告將貴婦狗獨留在舊居。舊居的鄰居在五月初聞到涉案單位傳出惡臭,往查看後不忍貴婦狗乏人照顧,遂隔着鐵閘餵飼食物及水,至五月三十日仍未見有主人回來,鄰居最終通知動物組織及報警。貴婦狗經檢查後證實健康良好,但有輕微脫水。
案件編號:TCC 24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