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4日星期六

前公僕毒死狗囚兩月

《蘋果日報》,2014/1/3

校巴司機遭流浪狗追逐後為報復,在熟雞肉中落毒,放置村屋旁,令流浪狗進食後口吐白沫身亡。司機其後重施故技,遭埋伏鄰居及調查警員目擊,當場被捕。裁判官形容司機「極為殘忍、自私和冷血」。

報復妻子被狗追

曾任市政總署工人達26年的司機被告曾海棠(64歲),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令撐枴杖到庭旁聽的妻子哭成淚人。被告早前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罪,辯方提及被告妻子前年被狗追,致從單車墮下,腳腕骨裂。

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強調,所有動物皆有生存和與人共存的權利,文明社會應尊重生命,無人有權對動物執行私刑。被告在食物落毒,更先煮熟雞肉後才加入殺蟲藥,反映他有預謀,應予以重判。量刑時已考慮他無案底和認罪,遂由4個月監禁減至入獄2個月。

去年9月7日早上,元朗大樹下西路南坑排的姓周男村民,發現一頭流浪狗倒卧門前,旁邊膠袋內有黑色食物,於是報警。周於9月10日凌晨3時許,坐在兒子的車上監視,目擊被告騎單車到達他家門前,在地上拋下熟雞肉後離開,周報警。警員到場後,被告碰巧再出現,遂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直認三日前曾落毒,又稱「我俾狗追所以要毒狗」。

案件編號:TMCC42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