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野猴慘遭斬手腳放血虐殺 丟棄垃圾站旁 狂徒移屍滅證

《星島日報》,2014/1/2

  鄰近馬騮山的大圍白田村,發生駭人殺猴案。一頭野猴疑遭狂徒斬手斬腳及放血,棄屍村口垃圾站旁,死狀恐怖,警方接獲村民舉報到場調查,屍體卻已不知所終。有辦案人員不排除有人痛恨野猴而施毒手,其後更趁無人時移走猴屍,圖毀滅罪證。

  猴殺手現身白田村,將野猴殘殺分屍。事發於昨傍晚近六時,一名居於大圍白田村二區福樂村的女村民,在行經村口的垃圾站時,發現一隻野猴伏屍地上,手掌腳掌均失去,傷口齊整,估計是被人用利器斬斷。由於地上沒有血迹,估計兇徒在附近活捉猴子,並向其施虐斬去四肢及放血,棄屍於垃圾站旁。

  該名村民立刻報警,及通知動物義工求助,惟因事忙,為伏屍野猴拍照後,未及等候警方到場,便已離開。當警員及動物義工抵達後,已不見野猴屍體;警方暫將案件列作「動物屍體發現」案處理。

  動物義工黃小姐表示,福樂村鄰近俗稱馬騮山的金山郊野公園,不時有野猴經過,村民習以為常,他們也是首次聽聞村內發生虐猴事件,對此感到震驚。

  由於附近有不少流浪動物出沒,黃不排除野猴屍體在沒人看守時被動物叼走,稍後會向警方了解能否繼續追查事件。不過,有辦案人員認為,移屍者可能是狂徒所為,目的是毀滅罪證,令警方無法跟查。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猴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虐猴事件在港時有發生,去年三月,一名四十七歲男子帶六歲兒子,到金山郊野公園射猴,更上載至網上討論區炫耀,父親最終被捕。一二年初,有人在金山郊野公園發現多隻野猴被腐液及利器刺傷,於是向漁護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