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4/1/1
粉嶺沙頭角公路坪輋河壩村昨發生除草工人被捕獸器夾傷意外,一名57歲姓戴女工腳部被夾傷,報警後要消防解困送院。
事發昨晨9時,六男兩女康文署外判工人,在河壩村一條雜草叢生,水深約一呎溪澗兩旁清除雜草。工人揹着剪草機在溪邊除草期間,部份斷草吹落溪中,穿着水靴的戴婦拿着一個扒下溪邊清理時,左腳不慎踩着一個直徑約一呎的生鏽捕獸器(圖),當場被夾傷大叫。身旁同事見狀未能拉開捕獸器救她,立即報警。
消防到場以電剪剪毀捕獸器救出傷者送院,幸有水靴保護,她僅左腳背夾損,治療後無礙出院。警方到場撿走捕獸器返署,無人被捕。有村民表示,村內農地間中有野豬出沒覓食,不排除有人放置捕獸器捕捉。根據法例,使用捕獸器要向漁護署領牌,違法使用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